一名主妇称8旬父亲过世后,约5万元公积金被不知名人士取走,苦寻不着“受益人”,或入禀法庭,申请揭露对方身份。


李木城(85岁)今年8月12日因病去世,他的家人随后到公积金局询问提取死者公积金存款事宜。


李木城的独生女李亚枝(63岁,主妇)受访时表示,她当时被告知,如果自己是公积金存款受益人的话,大约6周内可提取父亲的公积金。


她说:“但我今年10月再次回去询问时,才被告知已经有一名受益人把存款提走了。”


据了解,死者李木城在女儿出生后不到一年,便与妻子分开,但两人并未正式办理离婚。


家人透露,扣除死者生前已经提取的公积金普通户头余额,他的保健储蓄户头和特别户头大约仍有5万元的存款。


“我们也被告知,提走这笔钱的是一名二三十年前被提名的受益人,目前只知道对方是新加坡籍,但具体身份不明。”


李亚枝女士表示,当局说可以发信给这名受益人,询问是否愿意向死者家人公开自己的身份。


“但如果对方不愿意,我们可能就得通过法律途径,向法庭申请揭露对方身份了。”


称父曾提把她列为受益人


父亲生活简单,甚少与陌生人接触,其他亲戚也说并没有继承他的公积金遗产。


李亚枝说,父亲生前曾是一名电工,晚年也曾在亲戚的一家杂货店做帮工。


“他生活简单,生前与我同住,也不常与陌生人接触。而我们问了其他亲戚,都说没继承这笔钱。”


李亚枝也说,父亲曾在和自己交谈时提到,会把她列为公积金的受益人,因此发现存款被别人提走后更为惊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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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枝称在父亲去世后,才知道自己不是他公积金的受益人。(潘丰源摄)


律师:法庭接受申请机会低


受访律师表示,法庭接受申请的机会很低。


资深律师陈其玉针对事件受访时表示,若死者在指定受益人时没有注明可向哪些人公开受益人身份,公积金局有法律责任保障这方面个人资料的私隐。


他说:“家属若有法律依据,可向法庭申请庭令。但就这个个案而言,法庭批准家属要求的机会很低。”


公积金局证实:死者生前有效指定受益人


公积金局表示,调查后证实死者李木城生前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


公积金局回应《新明日报》询问时表示,当局接获家人的查询后,进行了深入调查,并证实李木城先生生前有效地指定了受益人。他的公积金存款在他去世后也分发给了受益人。


当局应死者女儿和外孙的要求,向受益人询问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但对方拒绝。


公积金局也建议公众应定期检阅、更新自己的受益人提名,尤其是遇到结婚、离婚、孩子出生、受益人去世等重大事件的时候。


“公积金会员也可以授权当局,在自己去世后向指定的人公布公积金户头,以及提名受益人等资料。会员可以随时到服务中心办理这项授权服务。”


公众也可以从明年1月起,在网上办理这项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