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一名公司董事连续超过六年违反联合国制裁,供应朝鲜一家连锁百货商店各种奢侈品,总值超过600万元。


被告黄庆华(56岁)后来因被朝鲜买家拖欠2000万美元(约2730万新元),精心策划向五家银行骗取融资,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诈骗金额累计达1亿3000万元。


控方以10项抵触联合国法令以及10项欺骗的罪名提控黄庆华,其余140项交由法官下判时一并考虑。他认罪后,星期五(11月22日)被判入狱34个月。


黄庆华的批发贸易公司T Specialist同样面对80项抵触联合国法令的控状,也抵触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面对额外八项控状。控方提控其中12项,公司被罚88万元。


这是我国首次有人因供应奢侈品给朝鲜,违反有关的联合国制裁条例而被定罪,也是首次有公司在贪污、贩毒和严重罪案(没收利益)法令下被治罪。


被告的中国籍朋友兼生意伙伴王志国(56岁)则面对81项欺骗罪名,控方提控其中10项。这名本地永久居民的罪责较轻,法官判他坐牢12个月。


根据案情,黄庆华在2010年11月至2017年1月间,通过自家公司运送葡萄酒、烈酒、香水、化妆品、乐器、珠宝首饰等奢侈品到朝鲜,途经中国大连。


主控官罗永佳副检察司和程佳敏副检察司指出,他刻意对新加坡关税局隐瞒,没有呈报最终的交货地点是朝鲜。


朝鲜连锁百货商店负责人李毅以及后来帮忙打理生意的31岁儿子李贤,会通过他们在中国和香港的公司付款给黄庆华的公司。法庭文件指出,李贤曾来新念书,他是在2014年末至2017年初,帮忙父亲打理在本地的奢侈品业务。


李毅间中开始拖欠付款,为了保持资金流动,黄庆华在2014年1月至2016年8月间,与王志国联手使用假发票欺骗银行发放贸易融资贷款。假发票主要指黄庆华的公司向王志国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进口快熟面,事实上,这两家公司根本没有货物往来。


黄庆华也向银行出示两家公司之间的合同,称王志国的公司将协助他的公司收回欠款,并寻找快熟面的货源。他甚至曾安排公司运送几百箱快熟面到外国,好让银行对他的快熟面买卖信以为真。


银行根据假发票付款给王志国的公司后,这些资金被辗转移回T Specialist及有关公司的银行账户。


商业事务局在2017年8月接获情报,指黄庆华和他的公司可能涉及洗钱活动,决定展开调查。


庭上指出,黄庆华已全数归还所骗款项给银行。他的代表律师佩雷拉(Edmond Pereira)求情时说,被告和公司并没有从犯罪中获益,而被告在过去几个月经历两次中风,希望法官轻判。


国家法院法官巴拉雷迪下判时说:“有关刑罚必须明确传达威慑信息,并强化我们的决心,消除境内那些违反联合国安全理事会规定的国际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