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大生搭地铁非礼女子被判缓刑监视引争议,案件今早来到高庭,由控方提出上诉,吁大法官判被告坐牢至少三周。
24岁被告萧凯元(译音)今早独自出庭时再次“乔装”打扮,戴上口罩、墨镜与鸭嘴帽,不让媒体拍到他的庐山真面目。至中午截稿时间,这起上诉案仍在审理中。
被告面对三项非礼控状,指他于前年9月12日晚上11时30分左右,在往榜鹅方向的东北线地铁上,两次非礼一名28岁女子的大腿,接着又跟踪女子到实龙岗地铁站,并在电动扶梯上用手指非礼她的臀部。
被告在国家法院认罪后,去年10月被判接受21个月的缓刑监视,以及履行150个小时社区服务,结果判决引起各界关注和热议。
当时审案法官嘉思雯达柯尔在书面判词中解释,成年被告被判缓刑监视并不常见,只有在被告改造潜能大,或有特殊的情况,才可能获判缓刑监视。
法官认为,本案被告有极大潜能成功改造,包括他学习成绩优异、愿意接受辅导,以及在初级学院和军营的记录良好等。而且被告只是轻微触碰受害者的臀部,没有触及私密部位,不算是严重类别的非礼罪行。
不过,控方今早进行上诉陈词时指出,审案法官采用了错误的判刑原则,她没有充分考虑本案是发生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的非礼罪行,这类罪行难以被侦查到。按照过往同类案件的判例,被告须被判监,才能对大众起阻遏作用。
之前在国家法院,控方在本案中所要求的判刑为坐牢六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20年3月10日的《联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