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女学生用手帕蒙上双眼帮忙拍课程示范照,39岁男讲师趁机偷拍女生裙底,被女学生逮正着后还当面删除证据。控方指被告相信是我国第一个对自己学生下手偷拍裙底的教师。


今年(2020年)39岁的华族讲师昨天承认一项侮辱女性尊严的罪名。他案发时是一名负责教导生活技能类科目的讲师。


为了保护受害女学生,法官谕令媒体不得报道能够泄露女生身份的资料,包括被告名字和就任的学校。


案情显示,受害女学生在去年(2019年)3月6日上被告的早课时,收到了被告塞给她的一张小字条,约她下课后到另一间课室内见面。


虽然被告从未这样约受害女生,但她依然按时赴会。她到了偏僻的课室后,发现只有被告一人,被告说要她帮忙当模特儿,拍摄一些上课程要用的照片。


被告拿出手帕,让女生蒙住眼睛,然后把双手放在白板上,两只脚分开站。他后来拿出手机,从她背后拍了一张照片,就蹲在了地上,对准她的裙底拍视频。


女生后来觉得不舒服,拿开手帕后,赫然发现被告蹲在她身后,手机摆在她两只大腿之前。她立刻闭起双腿,问被告拍好了没有,跟着匆匆逃离课室。


但是,女生越想越不对劲,回到课室说要看他拍的照片,但被告走向她时趁机删掉了视频,只给她看了一张正常的照片。


女生事后报了警,被告接受调查时承认犯下罪行,并且还承认在课室内偷拍了其他女学生的裙底。


控方:背弃女学生信任  应判监12周严惩


指被告背弃女学生的信任,诱导女生摆出让他容易偷拍的姿势,控方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2周。


主控官指出,被告的罪行极其恶劣,相信是本地历来对自己学生下手偷拍裙底的第一个教师。


他指出,当被告约女生单独见面时,对方并没有想到被告会对她下手,即便是被告要她蒙上双眼,她虽然觉得不妥,但依然还是选择相信对方。


但是,被告却背弃了女生的信任,诱导她摆出不妥的姿势,以便让他能够轻易下手。


主控官认为必须严惩被告以示惩戒,请求法官判他坐牢12周。


被告:拍示范照备课 一时冲动犯案


律师坚持指蒙上女生眼睛是为了上课,并非预谋犯案,被告只是因为“色欲蒙蔽了双眼”,才会一时冲动犯案。


主控官认为,被告故意将女生独自引到偏僻的课室,很明显居心不良,而且还事先策划好要女生将眼睛蒙上。


代表律师反驳,指男讲师真的是想要拍示范照,并没有预谋犯案,但只是被“色欲蒙蔽了双眼”,才会一时冲动犯案,并没有利用女生的信任,请求法官判他坐牢三周就好。


法官不认同律师的说法,指当被告对女生下手时,就已经背弃了师生之间的信任,并说:“他是一名老师!”


律师坚持立场,指被告没有预谋犯案,并向法官出示了课堂资料,指当中就有要求学生蒙眼接受另一名学生的引导比手画脚。


法官最后表示,由于双方所要求的刑罚差距太大,他须要时间考虑,将案件展期至7月13日下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