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佣失明非她造成,虐佣女雇主上诉获减刑改判坐牢8个月,不过案件几经波折,三司在控方提出刑事参考后,认为女雇主长期虐待女佣,罪责应加重,判女雇主坐牢14个月。
《新明日报》之前报道,被告王心璇(47岁)面对一项控状,指她在2015年5月17日,于盛港芬维尔路一带住家内,蓄意伤害当时28岁的缅甸籍女佣丹丹梭,用玻璃风油瓶打女佣左脸颊几下。她不认罪,经8天审讯后被判坐牢20个月,并需赔偿女佣3万8540元4角。

被告对判决不满,去年7月针对罪成和刑罚上诉,基于没证据显示被告行为与女佣眼部受伤有直接关联,高庭法官认为被告行为所造成的身体以及心理伤害不大,因此改判她坐牢8个月,赔偿也从近4万减至1000元。
被告上诉获减刑后,却仍不心足,今年2月提出刑事动议的申请,但申请遭三司拒绝。
控方之后提出刑事参考(criminal reference),要求三司针对3个法律论点做出阐明。

三司对其中两个法律论点做出解释,指在虐佣判刑框架下,法庭在考虑虐佣者罪行对女佣所造成的心理伤害时,可将不在控状内的行为考虑在内。
三司也表示,虐佣者如果知道女佣已有伤在身,还继续攻击女佣伤口,应当算是加重刑罚因素。
针对此案,三司认为被告长期虐待女佣,理应知道罪行对女佣造成极大身体和心理伤害,罪责应加重,判女雇主坐牢14个月。
被告曾提刑事动议 申请遭驳回
被告上诉获减刑后,今年2月入禀高庭,要求以两个法律论点提出刑事动议的申请,不过三司指被告不能走后门变相上诉,驳回了她的申请。
被告当时通过律师提出质疑,指审讯法官可否针对不在控状的罪行,考虑控方是否排除所有合理疑点。被告也质疑说,审讯法官可否在没有给予原因的情况下,驳回被告立场。
三司指出,女佣称长时间遭被告虐待,审讯法官当然要考虑被告过往行为以作判断,加上之前案例已说明,法官在拒绝接受被告立场时,可无需给理由。
三司指被告不能走后门变相上诉,最后驳回了她的申请。
赔偿数额没修改
三司表示,刑事参考没有提及心理伤害赔偿数额的部分,因此认为没必要修改赔偿数额。
三司在判词中提到,审讯法官和上诉法官在考虑给予女佣多少赔偿时,没有表明身体和心理伤害的赔偿比例。
三司表示,刑事参考没有提及心理伤害赔偿数额的部分,而且赔偿数额不是刑罚之一,赔偿的意义不在于惩罚。
被告因罪责加重,刑罚也因此增加,三司认为没必要修改赔偿数额。
被令下周三开始服刑
被告以受伤刚痊愈为由,要求两周后服刑,三司令被告下周三开始服刑。
被告今早(9月23日)在亲友陪同下出庭,她闻判后没有太多表情。
她的代表律师表示,被告受伤刚痊愈,加上她有私事要处理,要求两周后才服刑。
控方则表示已收到被告的病假单,但她的病假今天就结束,因此反对被告两周后服刑,认为宽限多一天较合理。
三司指出,被告明知道三司会发表裁决,理应做好服刑的准备,先前就应该处理好私事,最后批准被告下周三到国家法院自首,报到服刑。
女佣申诉疼痛 她却说“胡说八道” 三司:被告铁石心肠
三司认为,被告在案发前已多次攻击女佣眼部,她在女佣向她申诉疼痛后,反指女佣“胡说八道”,显示被告落井下石,是个铁石心肠的雇主。
三司表示,女佣之前被虐打,曾向被告申诉疼痛,结果换来被告一句“胡说八道”。
三司表示,长期虐待女佣的人是被告,她的那句“胡说八道”就显得落井下石,显示被告是个铁石心肠的雇主。
扯发 掌掴 揍眼睛
女佣供证时称,她为被告工作4个月后,就遭对方虐待,被拉头发、呼巴掌、揍眼睛,一周至少两三次。
据控方结案陈词,2013年5月女佣先在被告父母于义顺的家工作,之后在2015年初,随被告搬到事发单位。
女佣供证时称,她在工作10个月后视线开始模糊,她曾向被告申诉,但她没有带女佣去看医生,反指女佣“胡说八道”(bullshit)。
在2015年5月17日傍晚时分,被告回家闻到风油的味道,发现女佣因头痛,拿了风油使用。
被告因养的小狗不喜欢风油味,对女佣发脾气,拿起风油瓶,握拳连打女佣左脸颊3下。女佣忍无可忍,隔天拨电报警求救。
女佣之后被安排到庇护中心,并在修女陪同下去验眼睛。
医生说女佣左眼失明,右眼视力受损,在动了6次手术后,右眼视力好转,但也失去22%视力。
虐佣毒招
- 迟起身,用拖鞋打。
- 被告孩子睡衣因雨天无法及时晒干,被告拉女佣头发,掴女佣巴掌。
- 女佣因没好好弄热咖喱,被告就拉女佣头发,呼女佣巴掌,还拿咖喱抹女佣的脸。
- 被告从韩国度假回来,发现浴室没清理干净,就拉女佣头发,掌掴女佣,还拳打女佣脸部,直到鼻子流血。
两年没给薪水
被告两年没给女佣薪水,导致人力部需介入调查,最后被告全数归还女佣薪水,但指女佣破坏电器,要求人力部退款100元。
控方之前透露,女佣有两年没拿薪水,以致无法寄钱回家,也无法打电话给家人。被告遭调查时,还谎称这是与女佣之间的协议,因为女佣要求在合约到期后,才一次过领薪水。
被告当时还称自己患上抑郁症,求法官判她罚款5000元就好。
每周三天 没吃晚餐
女佣说,在被告父母家工作时,勉强吃得饱,也有足够睡眠,但搬到盛港后,生活每况愈下。
她声称,每周约三天没有晚餐吃,有时就连午餐也没有。
在义顺,她有一张床褥和被单,但在盛港只能在地上铺纱笼睡觉,夜里经常冷醒,无法安睡,搞到全身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