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泡茶店老板涉嫌非礼两名打临工女生,被指工作时摸两人的臀部,更以帮忙纾解腰酸背痛为借口,熊抱年仅16岁女生。


这名泡泡茶店老板是55岁的陈家兴,他不认罪,审讯昨日开审。


被告被指在2017年11月先后九次分别非礼两名分别为16岁和17岁的女临工。两名受害人是朋友关系,为了保护受害者的身份,法官下令媒体不得报道可泄露身份的资料。


被告不认罪,请谢明达律师为他辩护,案件昨日开审。


第一名受害人昨日供证说,她通过网上招聘广告联系上被告,于2017年10月20日开工,泡泡茶店隔天开张。工作不久,被告便开始叫她“宝贝”,她不喜欢这个昵称,曾通过短信表不悦。


她记得某天上班时,她正为顾客准备饮料,突然感觉有人抓了她的臀部一把,当时店内只有被告和她,自己当时楞了一下,但以为被告不小心的,所以不当一回事继续工作。


11月12日傍晚,受害人说被告要她自行调配饮料,有意让该饮料成为泡泡茶店的新产品,被告试喝新饮料后大赞“好喝”,随手拍她臀部,还抓了一把。受害人吃了一惊,但担心丢饭碗,所以没有太大反应,继续工作。


岂料一个多小时后,意犹未尽的被告又把她叫到收银机处,她当时因为腰酸背痛边走边舒展身子,被告于是打蛇随棍上,声称自己懂得如何纾解腰酸背痛,不理女受害人的一再推辞,执意要“帮忙”,从她背后熊抱她。


女生当时用双手挡在胸前,但仍能感觉到被告的身体紧贴她的背部,吓得她不断挣脱,提高声量后被告才放手。


受害人:他没给全薪 被告:她手脚不干净


受害人指被告没给她全数薪水,被告反指受害人手脚不干净。


根据受害人所述,她的合约是每小时9元,而她离职后共有17天的薪水没领到。


她离职后曾发短信向被告要钱,被告却不相信她17天内做了186小时的工,两人迟迟无法达成共识,薪水一再拖延。


被告随之要求面谈,但基于她已报案,便请父亲出面与被告见面拿薪水。


依照受害人的记录,她原本能拿到1674元,但被告最终仍只付554元。


辩方指出,根据被告的说法,受害人负责收钱时,曾出现钱不见的状况,他对此感到不满,却没有证据指责她。对于被告的说辞,受害人表示根本没有这回事。


受害人报案及口供 提及非礼日期不一


多方在庭上质问,受害人到底是11日或12日遭非礼?


昨日开审,主控官曾针对受害人报案记录及口供中提及的非礼日期不一而询问受害人。


她当时坚定地说,自己报案时称11日遭非礼,是因为第一次报案感到紧张才会记错,案发时应该是12日。


辩方针对此事质问,先了解受害人值班记录,再问她班表一事,最后问她道:“所有记录都指12日当天是你的休息日,你怎么可能在那天遭非礼呢?”。


受害人回答“我不知道”,随后解释指自己或许混淆日子,毕竟事情已经过了那么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