摊贩称被多收300元电费,与咖啡店负责人起争执,负责人反指摊贩出示的电表照片“动过手脚”,双双报警。
酿豆腐摊位的陈太太(57岁)告诉记者,她从2017年7月开始,和弟媳到双溪加株1街的咖啡店开档营业。
“我们摊位之前所在的地点是做早晚市,从早上5时到晚上11时,搬来新地点后,营业时间调整为早上7时到下午2时。”

原以为营业时间缩短11小时,能减少开支,陈太太却发现每月电费竟高达700多元。
“之前长时间营业,电费才1000多元,我认为不合理,但却苦无证据。今年6月份开始,我委托了一名咖啡店职员帮忙查看电表,才察觉当中的问题。”
对比了去年6月份和7月份的电表,陈太太称只用了914千瓦小时(kWh),电费应该是280元左右,但咖啡店所给的账单则是以1911单位计算,每单位是0.3065角,总共580多元,折算起来就是多收了300多元。
“我尝试和咖啡店管理层洽谈,但没有结果。针对电费差距的情况,我已报警,也会采取法律行动。”
记者辗转联系上咖啡店负责人,他受访时表示,不清楚摊贩电表的照片从何来,无法置评。
“我们相信照片或动过手脚,也已报案,之后会采取法律行动。”
警方受询时证实接获报案。
摊贩索补偿 业主讨租金
陈太太指,她在咖啡店营业了41个月,如今希望能够得到电费补偿。“我们的要求不多,只要弥补70%就够。”
咖啡店负责人则称,摊贩目前仍欠下1个月的租金和3个半月的水电费未归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