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儿犯罪!无业汉专找没有为信箱上锁的住户,盗用其地址让人在香港的儿子申请信用卡后,再从信箱偷走信用卡邮寄给儿子盗刷,结果遭银行职员揭发罪行。
被告是69岁的蔡天福,案发时无业,面对3项包括偷窃和欺骗的控状。案情显示,被告的儿子蔡元深(47岁)在2017年中联络他,称人在香港,因是外地人的关系而找不到工作。儿子于是找被告帮忙,叫他到旧组屋区,找那些没有锁信箱的单位,将地址告知。
儿子打算盗用他人身份向银行申请信用卡,然后待银行寄出信用卡后,要被告从信箱偷走信用卡,再将它们寄给他。
儿子知道被告无业缺钱用,因此提议说,如果被告将信用卡寄给他,每宗成功的交易有150元酬劳。
被告同意帮忙儿子犯罪,儿子成功向银行申请3张信用卡。
2018年2月23日,被告将其中一张信用卡寄给身在香港的儿子,儿子之后利用信用卡到处消费,买苹果产品和服饰等用品,刷掉8946元。
银行职员在2018年5月28日,发现有人利用伪造文件,以其中一名居民身份向银行申请信用卡,于是报警。
被告在2018年7月11日被捕,他来不及将剩余的两张信用卡寄出,事后全额偿还银行8946元的损失。他昨天被判坐牢10周。(人名译音)
骗案中“角色吃重” 控方求重判被告
控方指父子预谋干案,涉案金额不小。
主控官严锦亮和许文强在针对刑罚进行陈词时表示,这起案件手法复杂,需要一定程度的计划,加上被告所扮演的角色以及涉案金额不小,刑罚起点应定在坐牢8个月。
不过考虑到被告在第一时间认罪、以及赔偿银行损失等求情因素,求法官判被告坐牢3个月。
儿拒回国自首 从此断绝联系
律师代被告求情时表示,被告因父爱蒙蔽了双眼,曾在事后通话求儿子回国自首,不过儿子不肯,还断了彼此联络管道。
律师表示,被告有三名孩子,蔡元深是被告的大儿子。他自小难管教,在被告再娶后与家人闹得不愉快并搬走。
不过被告还是尽量扮演好父亲的角色,儿子要求帮忙时,同意替对方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