醋妇称发现寄住在家中的低智商女为丈夫口交,因此与家人联手向对方施予酷刑。她早前认罪后被判坐牢八年半,如今提出上诉,但保释期间须佩戴电子追踪器。
根据早前报道,哈丝琳达(34岁)称于2016年中发现寄住在她们家的低智商女子诺莎尼卡(30岁)为丈夫口交及手淫,此后便和姐姐及母亲联手虐待她,白天把她当奴隶使唤,晚上则用铁链拴着她。
她的丈夫也曾两度掌掴受害者四下,哥哥和弟弟事后为袒护家人而给假口供,一家六人因此被捕。
哈丝琳达早前承认两项持危险武器蓄意伤人罪和一项持危险武器蓄意重伤他人罪后,2月初被判坐牢八年半。
她今早(3月1日)在律师的陪同下出庭,律师庭上表示被告不满所判,已于2月10日提出上诉。她目前获准以3万元保释在外,期间须佩戴电子追踪器。
案情显示,2017年的哈芝节晚上10时,哈丝琳达命令受害人在厨房罚站,彻夜不让她睡觉上厕所。大约13个小时后,她忍不住在厨房里小便,结果被哈丝琳达用扫帚猛打,打到扫帚断成两截,还继续用湿毛巾打她,再把她的手脚绑起来,并拿加入尿液的河粉给她吃。
除了哈丝琳达,另外四人也已被判刑,包括她的埃及籍丈夫哈林(33岁)入狱三周、姐姐哈丝妮扎(40岁)被判坐牢三年和须赔偿受害人1000元、哥哥依斯干达(32岁)则入狱两个月又四周、弟弟依斯奇(29岁)也被判监八个月。
另外,母亲哈丝玛(70岁)的案件仍在审前会议阶段,料将在高庭审理。
主控官斥被告 是主要施虐者
律师代为求情指,被告曾搬离母亲的住家,之后不知道家人如何待受害人,但主控官驳斥被告在搬离前是主要施虐者。
主控官早前表示,受害人把哈丝琳达一家当家人,但却背弃她的信任,还拿走她的手机、护照和身份证等,让她无法与外界联络,并与家人联手向对方施酷刑。
虽然哈丝琳达曾在庭上强调她已于2017年11月搬离母亲的住家,之后也不知道家人如何虐待受害人,但主控官指她在搬离前是主要施虐者。
代表律师曾在庭上说,被告不知道受害人低智商。对此,法官下判时说,哈丝琳达或许不知道受害人低智商,但却把受害人当成任自己差遣的人。
总检察署早前发出文告提到,由于哈丝琳达健康出现问题无法工作,过去一年多来都靠社会援助,因此主控官没有要求她给受害人做出赔偿。根据法律,唯有当罪犯有能力在合理的期限内缴付赔偿金额,法庭才可以发出赔偿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