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微镜


令人遗憾的是,至今对169项建议的讨论,还不及大家对377A条文这头“房间里的大象”的关注。


与中学同学的WhatsApp群聊小组,一般用以回味学校生涯、沟通近况和推荐美食等等,不久前却有人贴了废除或保留《刑事法典》377A条文请愿书的链接。


链接传出来后,有一两人积极响应,但很快地就有同学提出不应透过群聊平台来鼓吹政治或宗教议程,而更多的人对这样的呼吁表示支持。


在另一个与大学同学的群聊小组里,有个朋友转发一则呼吁保留377A条文的短信,并气愤地指出短信错误地把377A诠释为反对同性通婚的条文,但十多名小组成员全都保持沉默。


两起事件反映377A条文的去留,恐怕不是每个人都想讨论的课题,不仅因为不少人把它视为政治甚至是宗教课题,也有鉴于它很容易牵动大家的情绪,搞不好会破坏感情。


把课题放到国家的层面去,它颇具分化性,更容易模糊了对刑事法典检讨的焦点。


本次的刑事法典检讨用了两年的时间,检讨委员会提出169个改善法令的建议,涉猎之广可谓前所未有,不仅为法令的不足补洞、为新型的犯罪方式设定新罪刑,也确保刑罚与罪行的严重性相称。


其中,委员会建议设“持续虐待弱势受害者致死”的新罪名、正视用手机偷拍“裙底”、各种诈骗新手法、在地铁随意放置包包导致人心惶惶等近年来屡见不鲜的行为。


更可贵的是,委员会深谙张弛须有度、刑罚须反映社会规范和价值观改变的道理,建议废除婚内强奸豁免权,并且把“企图自杀”的罪名取消。


出席了检讨报告发布会后,我回到办公室时还向同事表示,不容易挑剔这轮相当全面的修改建议。我也非常期待各界提出看法,集思广益以建构一套真正与时俱进的法典。


令人遗憾的是,至今对169项建议的讨论,还不及大家对377A条文这头“房间里的大象”的关注。尽管政府开始检讨刑事法典时,就已表明不会进一步检讨这个条文,但舆论主要仍围绕着条文的去留问题,个人与组织更是陆续表态支持废除或保留条文。


随着巡回大使许通美教授呼吁我国同性恋社群,挑战现有法律是否合乎宪法,名人如悦榕控股执行主席何光平和妻子张齐娥,以及大华银行前主席谢福华,都公开签署支持废除条文的陈情书。政府首席公共沟通司长、新加坡政策研究所所长贾纳达斯·蒂凡(Janadas Devan)在面簿上指出,他个人也支持废除377A条文。公开表态希望保留条文的则以宗教组织居多。


国会在2007年10月辩论刑事法典修正法案前,也同样出现了一轮针对377A条文去留的热议。所不同的是,当时修正的焦点是要让成年男女之间的口交和肛交成为合法行为,但男同性恋者之间的这类行为,不论是在公共或私人场所发生,还是属于违法行为。国会当年辩论法典时聚焦377A条文,11名在首日辩论当天发言的议员中,有多达八人对这个课题发表看法,可说是情有可原。


然而,预计将在11月在国会提出一读的这一轮修正,并不包括对377A条文的检讨,那大家难道就不应该把精力集中在确切的修正建议,不模糊讨论焦点吗?


2007年4月,建国总理李光耀在回答一名青年的提问时说,如果一个人的同性恋倾向是与生俱来的,同性恋就不应被视为脱离常规的犯罪行为,人们也应当逐步采取务实的态度,慢慢去调整心态来看待这个问题,既不要作出突然的改变,去颠覆别人长久以来对何为适当、何为对错的认知,也不应过于霸道地主动揭发别人的隐私。


李光耀十多年前的说法今天依然有参考价值,举凡容易牵动情绪的敏感课题,都不是一时半刻就能解决的,也都得交由社会在时机更为成熟时做决定。


(作者是新闻中心采访副主任(政治)hosb@sph.com.s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