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准则须经历一个漫长的寻找与建立过程,而且也会不断演变,一些章节可能已在我们生活中成形,只是法律太强势,大家都忽略了它的声音。
行为准则不是法令,它只是言论或行动上所依据的原则,所以没有法律约束力,就算违反了也告不上法庭,定不了罪。但是,不论是国际关系或社会规范,如果只是以法律为底线,最终必然纠纷与乱象不断。
上个星期在我国召开的第12届亚细安防长会议上,亚细安国家同意采纳全球首个多边《军机空中相遇行为准则》,以降低错误判断的风险及避免冲突。这套准则列明了各国空军在空中意外相遇时,应如何沟通和互动,以避免摩擦。
在刚结束的亚细安—中国首个海上联合军演,各国也在测试及熟悉《海上意外相遇规则》。
再把时间拉远一些,这几年亚细安很重要的一个议程就是《南中国海行为准则》。
这些准则与规则其实并没有法律约束力,纯属自愿性质。表面上看,行为准则像“无牙老虎”,但兴许就是因为行为准则不是强制性的,各国才没有太大的包袱,愿意参与磋商。
一般来说,当事态发展到真正触及国际法的时候,应该已相当严重,外交斡旋的空间有限。倘若之前有一套行为准则做保护层,在矛盾冲突还没有升级之前启动,就可以避免更灾难性的后果。
不只国际关系,其实社会也有自己的一套“行为准则”来维系个人、邻里与社区之间的和睦。
但是,在这个层面上,新加坡的优势似乎也恰恰成了它的软肋。
我国以法治著称,法纪严明,人民奉公守法。但也因此容易陷入一个思维误区,以为我国法律既然那么严谨,那只要不犯法,所作所为都理所当然,做的人可以理直气壮。
记者采访一些涉及纠纷的个案时,经常听到的一句辩解就是:“如果我有错,他可以叫警察来捉我;去法庭告我。”
法律是社会规范的最低标准,倘若将法律奉为处事待人的圭皋,岂不本末倒置?
事实上,我国的一些法律不时被一些外人质疑或揶揄。各种不同场所的禁令如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垃圾、不准饮食、不准踢球、不准溜滑板、不准喂食等,原本属于社会准则的范畴,却越级由法律来解决。
当然,新加坡多元种族和多元文化的背景,造成了我们先天的局限。因为最快最有效让那么复杂多元的人民遵守社会规范的方案,就是刑罚。
但凡是依靠法度维持,只会让法律疲于奔命。我国独立50多年,刚开始建国用严刑峻法确实最有效,但往前走下去,如果单靠立法来维系社会秩序,法典只会越写越厚。
最近住宅的二手烟问题引起关注,甚至有人建议把禁烟措施扩大至个人住家。
其实,不论是二手烟或高楼抛物问题,如果大家重视社会准则,社区的人自我克制,相互制约,那远比鞭长莫及的执法者来得有效。
倘若家长、学校和社会从小就告诫孩子什么才是应当的,把行为的底线从法纪提升到社会准则,那法律就可以回归最后一道防线的本位。
我们可以尝试从改变思维,不再盲目迷信法律开始。一遇到难题就想要用立法来解决,只会稀释和架空社会价值观的力量。
再来就是要有意识地梳理和确认我们的共同文化与价值。社会的行为准则不会一夕凭空而就,不同国家与国情会塑造出不同的子民,要认清哪一个才是属于新加坡的,并不容易。
社会准则须经历一个漫长的寻找与建立过程,而且也会不断演变,一些章节可能已在我们生活中成形,只是法律太强势,大家都忽略了它的声音。
《论语·为政篇》写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说的就是以政令来治理百姓,用刑法来整顿他们,老百姓只求能免于犯罪受惩罚,却没有廉耻之心;用道德引导百姓,用礼制去同化他们,人民才会知羞耻而有尊严。
我们费那么多功夫草拟区域安全的行为准则,是时候开始聆听和整理自家的社会准则了。
(作者是本报新闻编辑组副主任tingks@sph.com.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