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与数名工运人士叙旧,话题很自然地围绕不久前国会的最低工资与渐进式薪金模式的争论。由于推出强制性渐进式薪金模式须遵循一些程序,需要一段颇长的时间,我原以为大家会欢迎人力部宣布推出自愿性质的“渐进式薪金标准”(PWM);岂料这个新做法更令这些工运人士担忧。
他们与特定行业巨擘交流的经验显示,在强制性和自愿性的薪金制之间,业者都基于不想陷入恶性竞争,宁可选择强制性的划一做法。换言之,业者或会因为“竞争对手都没有做,为什么我要做”的心理,不主动采纳渐进式薪金模式。
为鼓励一些行业自愿采纳PWM,为企业颁布的“渐进式薪金标准”(PWM Mark),就未必能如人力部所想象般,可方便消费者辨识较开明的企业,反而会导致推广的步伐放缓。
针对人力部长杨莉明指出,企业在这艰难时期正尝试稳住阵脚,这时强制更多行业实施PWM将适得其反,这些工运人士也不完全赞同。在他们看来,此时更适合扩大这个涵盖最低工资阶梯、职业发展、技能和生产力四个元素的框架。原因很简单:经济放缓,劳动力市场萎缩,外籍员工首当其冲,原本过于依赖外来人力的行业,不得不提高技能和生产力;若再加上长远规划员工工资增长和职业发展,才能吸引本地人加入。
其中一名工运人士也提醒,当局近年在多个领域推出产业转型蓝图时,也制定了技能框架,列出不同岗位所需的特定技能和专业知识。此时,劳资政协作伙伴若能在这个基础上,再共同制定相应的工资阶梯,其实有利于PWM的普及。
我非常同意这个看法,我国这些年来为援助低收入者,推出许许多多具针对性的措施,包括就业入息补助和乐龄补贴计划。若制定划一的最低工资,是否就得摒弃这些现有的计划吗?
工人党根据政府2019年一家四口的家庭平均基本生活必需品开支调查报告,建议把最低工资定为1300元。但符合领取就业入息补助者的月入顶限,已经上调至2300元,设下1300元的最低工资,是不是意味着只有月入少于1300元者才能获得补助?果真如此,制定最低工资不就反而让不少人吃亏?
盛港集选区议员林志蔚副教授撰文指出,大家不应拘泥于如何制定最低工资而不去探讨问题。然而,反对最低工资的一个论点,正是门槛若定得太高,一些人会失业,最低工资也可能成了最高工资。
例如,如果把最低工资定为可受惠于就业奖励的2300元,那即便是已推出PWM的行业,它们的最低工资都少于这个标准。
除了PWM这个“行业最低工资框架”,为外籍员工的各种工作证件设工资门槛;规定本地员工月薪须超过1400元,才会被视为“全职员工”,也才能用以计算雇主可聘用的外籍员工人数,这些都是不同形式的最低薪金,而当局会不时上调这些门槛。
林志蔚在文章中也说,不管是最低工资制、渐进式薪金模式,抑或是其他工资模式,最重要的是:我们采用的政策必须按劳计酬,用一天的实质工资奖励一天的实质劳作,以此体恤和照顾同胞。
我想,大家都会同意这个论点,但上文提到的就业奖励、外籍员工门槛,乃至产业转型蓝图等,其实都是援助低收入者,同时着眼保护新加坡人核心的措施。
如果各种措施是一个个小点,当务之急是如何让这些点连成线,给予有需要的国人更周全的援助与保障。
(作者是新闻中心采访副主任(政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