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声慢


当我们让势利眼凌驾待人处事的原则之上,让自大狂妄代替了谦虚包容时,是否也在动摇腐蚀着当年建国的基本价值观呢?


有朋参加某非牟利机构理事常年选举时,遭一位自认家世显赫的同仁,为了争选票而诬告,人格被中伤,委屈胜于忿恨。其大律师亲友鉴于上堂破财,故赐予“君子不与小人争”之忠言,听了更无济于事。复仇岂是儿戏?还须深谋远虑精密布置。于是我翻出一则马家辉写李敖的小品励其志,因为有段文字诙谐得太有意思了:


“某年某月某日,李敖忽然现身台北某医院,大步踏进某病房,站在房边,双手叉腰,刻意展露不可一世的威武神情。床上病人转醒,被他的高大身形吓得几乎惊叫,定神一看,竟是李敖,连忙问他来干什么。李敖笑道,当年我被国民党抓进囚室,你不也曾用这样的姿势站在我面前吗?你当年不是非常威风吗?我要把这个姿势还给你,让你尝尝被羞辱的滋味!”(注一)


李敖还对马才子说:“家辉,有仇不报的人,必亦是有恩不报的人。你记住我这句话。”平时遇到冤枉之事,周围总会出现过来人好言相劝:小事化无事吧。其实心知肚明:小市民小人物任凭天经地义的公正感,哪来金融条件与世代纨绔携律师公堂对簿呢?


听了李敖这句话应该付之以行,还是付之一笑呢?当事人气在心头,但旁观者大可清醒地轻描淡写谓之私人纠纷。将来回顾时,这段经历便会降级为千篇一律小人或恶人告状暗算类的芝麻绿豆。一旦有这类的心态与设想,觉得也只有李敖才有报仇的本事。


当举报者自认没有李敖的才识与运气时,扑身钦差大人案前喊冤的必备条件为何?举报人付诸行动时的户头里存的是钱财吗?还是愤怒与勇气?试想非籍女工清理饭店客房时,被那位身材庞大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非礼性侵(2011年事件)、上个月本地职场小女子控诉学术权威非礼,以及无数#metoo之男女窦娥们,当他们站出来说:“我控诉某某巨人”的那一刻,怕的不仅是损财,而是此举将成今生千古恨的危机,受害者被妖魔化的反效果。


因此在这乱世里,当手无寸铁的印佣,在良心律师和有志之士的努力下,以勇气与毅力战胜权贵的欺压,讨回公道拾起自尊时,所有受害者举报人都会感到无比鼓舞。


再说,这星洲版印佣窦娥“闸”之老少权贵的作为,历历反映了我邦社会近代的严重弊病,新瓶旧酿的欺凌现象。它背后有小集团或势力圈子的撑腰,循着外人所看不见的潜规则在营作。其中例子是不胜枚举的,如,我看你不顺眼就处处为难你(校园欺凌基本功),你家世没我的强(狗眼看人低),我是谁谁谁的什么什么你知道吗(老子我比你大粒,我叫律师控告你),我说我是谁你就该识趣(如在日常生活中就会遇到的软恐吓威胁)等诸如此类的隐喻代号。


学生时代每日及每年国庆当日必宣之“公正平等”建国誓言,难道就在我邦繁荣富贵、夜夜笙歌的时刻蒸发掉了吗?当我们让势利眼凌驾待人处事的原则之上,让自大狂妄代替了谦虚包容时,是否也在动摇腐蚀着当年建国的基本价值观呢?


倘若这是冰山一角,有一天冰山融化了水泛成灾,我们是否就索性与“公正”和“平等”一笔勾销说拜拜呢?要是我家没财大气粗的阿公当靠山,是不是只好乖乖地靠边站,等待六月霜雪来洗冤呢?此刻我拈来另一位老者很久以前恩赐的港派揶揄:“呎!两占钱,呢估喺车轮咁大咩!”(注二)转送给委屈的友人。他广府话不错,说得出口心里也就爽快些了。


(作者是博物馆顾问)


(注一)见2017年6月24日《联合早报·四面八方版》,马家辉“想起你”之“有仇不报的人”。


(注二)嗤,你当那两分钱是车轮那么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