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许多家庭都聘请女佣,主要是年轻夫妇都必须工作,家里的小孩和老人都需要人照顾,家务需要人处理,所以女佣是现代家庭不可或缺的一员。
在一般情况下,雇主都会善待女佣,只是因为文化差异,生活习惯不同,通常会经过一段短暂的适应期。
现在的雇主都允许女佣拥有手机,让她们在入夜后可以跟家人联系,思乡情绪得到缓解,也更容易适应本地工作环境。
可惜的是,她们往往工作了几个月后,就找借口说要回家;有的说要换雇主,想找一家家庭成员少、房子小的雇主。女佣不完成工作两年的合约,雇主也不能强求,只能放人。
雇主可以要求代理商再找一个女佣,但须支付手续费、保险费及机票。如果是女佣要求换雇主,她须支付代理商一至两个月的工资赔偿。
目前人力部对女佣的保护已经很合理,但能否加强对雇主的保护,让雇主少吃一点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