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文中,小贩中心泛指由政府兴建并由环境局管理的熟食中心,不包括私企经营的食阁。)


新加坡小贩中心的出现有其特定的历史背景。早期,街边小贩很多,也导致很严重的环境问题。行动党执政后,为了解决这个问题而想出了小贩中心的方案,由政府兴建小贩中心和湿巴刹,逐步把街边小贩安置到中心和巴刹内,并发予执照,有效管理。


这一具有创意的政策措施证明是有效的。非法小贩成了合法小贩,卫生问题得到有效管制,许多低收入或失业者因此也得到一个谋生的机会,可谓一举数得。


小贩中心的成功,当然也免不了其他因素的配合,其中最主要的是大规模新镇组屋区的出现和人口的高度集中。这种新的居住环境,让小贩中心成了不可或缺的基本设施之一。湿巴刹也起着同样的功能,为千家万户解决了每日购买鱼肉瓜果和粮食之所需。


然而,很奇怪的是,在1980年代后期,当时的政府决策者却对小贩中心和湿巴刹有了不同的看法,认为它们已经不符合时代潮流。因此,政府大胆地决定停止再建小贩中心和湿巴刹,改成了所谓的干巴刹,由私人经营。所以,后来的新镇就出现了居民因缺少小贩中心(只有咖啡店)和湿巴刹,而产生不满情绪的问题。


但政府坚持“既定方针”,这一坚持就拖了30年,直到2012年才做出一个迟来的政策U转,恢复兴建小贩中心,最近还提出要为小贩文化申遗。这等于承认过去的决策是错误的。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转弯,似乎并没有人去追究。不过,对这几十年历经的周折,笔者个人确实有无限感慨。


当年政府决定停建新小贩中心的时候,笔者服务的布莱德岭选区首当其冲,区内历史悠久的林大头湿巴刹和熟食中心因发展被拆除,竟然没有替代巴刹和中心,许多居民因此感到强烈不满。虽然基层不断反映民意和请愿,要求兴建新的巴刹和熟食中心,但始终不得要领。


转眼间,我们已来到2018年,这期间的确发生了很多变化。在没有小贩中心的组屋区,出现了大型的咖啡店,是变相的小贩中心,但环境局省掉了对小贩的直接管理。在很多商场和购物中心,私人经营的食阁也如雨后春笋般出现,它们其实也是小贩中心,只是有了冷气设备。同样的,环境局也省掉了对这些地方的小贩的直接管理。另外由一种由当局兴建但公开招标,由私企管理的湿巴刹,也替当局省掉了直接管理小贩的问题。


也许是因为这样,当局得到了由社会企业来管理小贩中心的灵感,但过去两三年来的试验,似乎说明这个模式行不通,至少是挑战重重,难以克服。


大家都知道,传统小贩中心的一大特点是环境局直接管理,小贩摊位租金便宜,营业时间自由,因此,一般小贩的日子也比较容易过。在地点好的小贩中心里,有些生意旺盛的小贩其实很早就已经成了万元户,并有能力购置有地私宅。只是他们“赚钱没人知道而已”。当然,地点欠佳,或因组屋区老化,生意冷清,只能勉强度日的小贩也不乏其人。


地点的好坏,结果可有天渊之别。有的旧组屋区的邻里小贩中心,可能只做早上的生意,到了下午和夜晚就死寂一片。那些在巴士转换站附近的中心,因人潮不绝,则可以每天长时间营业。因此,不是所有小贩中心都可以用同样的模式经营和管理,反倒是旧有的管理模式比较有灵活性,可以因地制宜。这也是现有一百多个小贩中心的管理模式,小贩们多已习惯了,要改变是相当困难的。这其实也符合当初政府设立小贩中心的初衷。政府实际上就是一个社会企业,不牟利,又负担起建造成本,为小贩提供就业,为居民提供日常饮食方便,也起到很重要的平抑食物价格的作用。


要由私企经营的所谓社会企业来执行这样的任务是不可能的。私企所为何来?答案是利润最大化,简单说就是要赚钱。所以,咖啡店老板也好,经营食阁的餐饮集团的业主也罢,他们做生意为的就是赚钱。他们标到店面,第一个想到的是如何通过出租小贩摊位赚取最大的租金回报,所以,对来租用摊位的小贩是无情可讲的。可以做你做,不可以你走人,反正有别的人会来租。


私企老板的出发点也不在为小贩提供就业机会。要他们做生意不赚钱,或是全以回馈社会为目的,在目前市场主义挂帅的社会里,充其量只能说是个理想。 而要他们把从别处赚的钱拿部分来津贴社会企业,那更是缘木求鱼。餐饮集团老板私下做慈善那是另一回事。


在目前尝试在以社企模式管理小贩中心的“业主”当中,全国职总属下的职总富食客应该是最具资格了,因为这是工会办的,应该会以工薪阶层的利益为重才是。但职总管理小贩中心和职总开设平价合作社是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平价应该算是最成功的社企之一了,它的成功关键在于它能直接大宗采购,节省了通过中间商的成本,最终不但有盈利,还能和会员分享。但小贩中心却没有这样的有利因素可供操作。管理成本只能转嫁给摊位小贩,难以变出什么戏法来。


职总要收购咖啡店集团(Kopitiam),那是另一回事,因为该集团经营的几乎都是标来的商场或机构(如医院、机场、地铁站等)内的食堂(食阁),租金等事宜可由业主说了算,愿者上钩。餐饮集团也可以搞中央厨房。小贩中心就不同了。


把旧的小贩中心改为由社企管理也不是办法,已经习惯了旧有管理模式的小贩中心,一下子改由社企管理,自难免有不适之症,因此,一些小贩也啧有烦言。而在一个旧的小贩中心里实行“一国两制”的新管理(要求新标得摊位的小贩必须签约和接受新条例)尤其别扭,徒予人不公平对待的口实。


环境局管理小贩中心,已经做了半个世纪的冯妇(按:冯妇不是个女人,是打虎英雄),这个角色虽然难当,但人们是会感激的。因此,还是勉为其难做下去吧。但这不等于说,除了社企理念外,当局不能继续发挥创意,想出其他更好的点子,以改善现有的管理模式,使之更现代化,及符合时代的要求。尤其是新建的小贩中心,现在都已经实行摊位招标制,环境局完全可以实行一套新的管理制度,不必假手于也是要赚钱的社会企业。


(作者是前新闻工作者,前国会议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