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华语的故乡在中国,但在进行规范时,新加坡不能唯中国、唯《现汉》马首是瞻,应该有自己的考量。
4月5日,《联合早报》和国家图书馆联合举办了一场读书报告会,由《我城我语》一书作者林恩和主讲。笔者从早报网上的新闻、图片与视频中看到,这场报告会参与者众,互动愉快,氛围热烈,盛况空前。究其原因,最主要的是讲题富有吸引力,听众参与度大,林先生跟出席者分享了自己的研究成果,并通过曾流行于新加坡的词语,为读者重构了往昔新加坡的社会风情与面貌。
词汇是社会的一面镜子。社会上出现什么新事物,立马就会在人们的语言生活中反映出来。岁月飞逝,这些词语或积淀在历史中,或仍活跃在生活中,一旦需要,翻箱倒柜或信手拈来,公诸大众,亮相当场,便可重构一幅幅的历史画卷。
林先生指出,新加坡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使得华人移民在南洋一带的流动也以新加坡为轴心,因而各地华人使用的词语能够聚集到新加坡,为新加坡华语所吸收,大大地丰富了新加坡华语。与此同时,这些词语也从新加坡辐射到周边国家和地区,因而产生了互相碰撞、借鉴、交融的良性互动。比如乌公(hukum)、多隆(tolong)、隆帮(tumpang)、沙爹(sate)、五脚基(kaki lima)等源自马来语的新马华人用语,也为越南华人所用。这五个例子,如今都收录在2016年4月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全球华语大词典》中(另见该词典新加坡版,明创教育,2017年)。
或问,既有“罚款”“帮忙”“搭脚儿”“烤串”“骑楼底”,为什么还要用“乌公”“多隆”“隆帮”“沙爹”“五脚基”呢?规范不规范啊?笔者倒要反问一句,这样的词语需要规范吗?它们可是新加坡华语中富有浓郁地方色彩的特有词语啊!鄙意以为,此类词语,应予保留,无须规范,让新加坡华人在表达时多一个选择,多享受一点乐子。
据说还有个颇有争议的例子,就是“回教、回教堂、回教徒、回教食品、可兰经”是否需要统一规范为“伊斯兰教、清真寺、穆斯林、清真食品、古兰经”。为此,笔者得先介绍一下,中国将这些词语加以规范的原因。
1956年6月2日,中国发布了《国务院关于“伊斯兰教”名称问题的通知》。《通知》说:“在我国汉民族地区,一般都把伊斯兰教称为‘回教’,意思是,这个教是回民族信奉的宗教。报纸、杂志也相因成习,经常使用‘回教’这个名称。这是不确切的。伊斯兰教是一种国际性的宗教,伊斯兰教这个名称也是国际间通用的名称。我国信仰伊斯兰教的除了回族以外,还有维吾尔、哈萨克、乌兹别克、塔吉克、塔塔尔、柯尔克孜、东乡、撒拉、保安等九个民族,约共1000万人。因此,今后对于伊斯兰教一律不要使用‘回教’这个名称,应该称为‘伊斯兰教’。”
新加坡的国情跟中国不同,新加坡向中国倾斜,愿意采用中国所指定的标准,并无不可,关键是本国人民在感情上、习惯上能够接受。如果已经采用了“伊斯兰教、清真寺、穆斯林”等说法,也无须走回头路,不妨继续使用,因为并没有改错。大家都还记得吧,“案件”“学校”的量词,新加坡曾用“宗”“间”,后改为“起”“所”,现在不也习惯了吗?
须补说的是“回教”。《现汉》的释义是“伊斯兰教在中国的旧称”,所谓“旧称”,多半指新中国成立以前的名称。“邮差”“佣人”“清道夫”在《现汉》中也都是“旧称”,新加坡有必要改为“邮递员”(投递员)“佣人”(保姆)“环卫工人”吗?回归后的香港和澳门特区都不改,新加坡改它则甚?要是新加坡的语言用户一致强烈要求向中国的普通话靠拢、倾斜,跟普通话趋同,那就改嘛。我想强调的是中国弃旧从新是由于制度的改变,新加坡要全面跟进,所为何来?“古兰经”《现汉》释义后括注说,“古兰”也译作“可兰”,说明“可兰经”也是可用的。
走笔至此,想到榴梿。笔者出生在中国江南水乡,是个不出产榴梿的地方。1984年到新加坡工作,才认识了榴梿,但是,中国编纂出版的汉语或英汉双语辞书都作榴莲。当时,马来西亚《星洲日报》上有位专栏作者说:“‘榴梿’是本地的写法,应当统一写成标准的‘榴莲’”。笔者写了篇短文回应,结尾说“这个词的写法,又何必非以中国的辞书为标准呢”?《现汉》从第1版到第5版(1978年—2002年)都作“榴莲”(期间还一度删除),直至2012年7月第6版,“榴梿”修成正果,成为主条,“榴莲”退居副条。编者这样处理使中国大陆、港澳特区、台湾地区和新马泰印尼等亚细安国家durian的华文译名一致了。我怀着激动的心情写了《心系“榴梿”27载》一文,发表在《联合早报·言论》。查《全球华语大词典》,“榴梿”已不加注使用地区了,这说明它已是全球华语的共有词了。
笔者讲榴梿的故事是想说明:一,《现汉》以榴梿做主条是中国的辞书编纂者放眼全球华语,长期跟新加坡等国的华语文工作者及当地华语用户交集的结果。二,海外华语的故乡在中国,但在进行规范时,新加坡不能唯中国、唯《现汉》马首是瞻,应该有自己的考量。
《联合早报》是新加坡唯一的华文早报,它立足狮城,面向全球,在华文运用上每时每刻都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且必须立刻解决,委实不易。加之华文报肩负着提升新加坡华族应用华文能力的重任,受众的眼睛都盯着它,因而承受着巨大的社会压力。恕我直言,语言规范是国家语言总体规划内的课题,理应由国家有关当局牵头,联合全国各相关单位共同来从事这项工作。报馆不是学术研究机构,尽管自有其职责,似亦不应让他们独挑大梁啊!
新加坡华族都十分关心华语文的应用,如有什么问题,都会积极投入,参与讨论,这种精神值得学习。笔者认为,新加坡华语在进行规范时,理念上应当注重科学性,讲究人性化,面向草根族,增强全社会规范意识,不断提升社会参与度,开发、利用并保护宝贵的语言资源,共同构建和谐的语文生活。在原则上,应当多边互动,求同存异,兼收并蓄,和谐包容,稳步前进。其中求同是最大公约数。此外,还要理顺几种关系:支流与主流的关系,规范与协调的关系,刚性规范与柔性规范的关系,自调节与他调节的关系,华语与方言的关系,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官方与民间的关系。所谈未必正确,敬请赐教。
(作者是资深语文工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