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李显龙总理走访吉隆坡,与马来西亚首相马哈迪会晤之后,新马关系看来有缓和迹象。但关于水供协约、新隆高铁、弯桥,以及马国民公积金领取的课题,仍然像悬挂在头上的一把刀,随时掉下,造成伤害。
尤其是新马水供课题,马哈迪坚持每千加仑3仙的价格是荒谬的、不合理的,还呼吁柔佛州人民表态,给新加坡施压。
最近两岸之间的网民,还制作了视频互怼,新加坡视频“酸”马国天然资源丰富,水是雨水汇集而成,根本是免费得到,卖每千加仑3仙还不知足。而且从新加坡这里得到每千加仑50仙的过滤水,再以3.95令吉的高价卖给自己的人民,从中赚了一笔,还呱呱叫什么?
马国的视频,却骂新加坡占尽了马国的便宜,嘲弄新加坡政府一直讲“law is law”,一直强调遵守合约。他们质疑,合约又如何?难道不可以毁约么?一毁了约,就不用卖水给新加坡,看你渴不渴死?只能喝自己的肮脏水(新生水)咯。
这些网民的评论,质量都不高。互怼的结果,只惹来更多的“泼妇骂街”式的回应,与马哈迪的呐喊“不公平”“荒谬”“靠廉价水致富不道德”的水平不相上下。
水供仅仅是水供么?水资源仅仅是价格的争拗么?
让我们翻一翻资料。在2002年,联合国的经济、社会与文化权利委员会便采纳了“第15号一般性意见”,第1条款就阐明:“用水的人权对于有尊严的生活来说必不可少。这是实现其他人权的先决条件。”其他人权指的是什么呢?当然就是如健康权、食物权、受教育权以及工作权等等。
联合国在2010年,更通过了64/292议决案,明确认可“用水与使用卫生设备的人权,不可剥夺。”
搞清楚了没有?马哈迪与其政府同僚,肯定读过这些联合国条款与决议案。但他们选择性漠视,也不尊重。一句话说完,新加坡水资源缺乏,马国却水资源丰富,那么,水供协定已经不是简单的一纸“买卖合约”,而是涉及了“生存权”“健康权”“食物权”的问题了。
其实,水资源所引起的纷争,在世界各地都会发生。中国与印度就为了布拉马特拉河的水源,曾经剑拔弩张,最后以一纸协约解决了纠纷。苏丹、埃及与埃塞俄比亚也曾经因尼罗河的水源与灌溉问题吵嚷不休,最终还是三方坐下来,签下协约。还有以色列长期与邻国因约旦河的水资源闹得几乎兵戎相见,但以色列最终放弃了依赖约旦河水资源,而专心开发海水淡化项目。
这些例子都在在说明,各国都在努力寻求处理水资源的法律、技术与外交途径,以解决问题。
实际上,我们看到的是水资源固然成为区域之间,国与国之间冲突的起源,但也可以成为两国之间合作的纽带,全看怎么做,并没有谁是谁非,谁强谁弱,或谁占了谁的便宜的问题。
只因马哈迪摆脱不了新马两国历史恩恩怨怨的“情意结”,常发出不友善的言论,指3仙水价荒谬啦、不公平啦、不道德啦。自己错过了1987年检讨水价的机会,即使理亏还要硬拗,这显然是与联合国关于水资源、水权的指导原则背道而驰了。
(作者是本地写作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