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也是饲养率最高的宠物,与马、牛、羊、猪、鸡并称“六畜”。从人类穴居并以狩猎采集为生时起,狗就开始与人类朝夕为伍了。到了近现代,经培育改良,狗的品种不断增加,可谓繁盛兴旺。


狗文化的形成有两个基础:第一是吉祥,在古代狗被视为神兽、金畜、玉犬,被视为看家、镇宅、辟邪、护主的神灵。第二是忠诚,“子不嫌母丑,狗不嫌家贫”即为典型写照。狗文化发展的主线,就是狗所具有的特殊能力与忠于职守的护主本性。狗颇具灵性,勇猛善奔,人们根据特殊需要,将某些优质狗驯化成特种犬,在军事、消防、刑侦、防暴、救灾、缉毒、狩猎、牧羊、导盲、运输、医疗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


在生活条件极其恶劣的古代,狗作为人类忠诚的卫士,大有作为;而在人类当前无须再与野兽肉搏的今天,狗的勇猛豪气无法展现且逐渐退化,大个的猛犬反不如小巧玲珑的叭狗更拥有人气,驯顺乖巧多于忠烈勇武,致使“狗”的文化形象与功能逐渐发生变化。


民间认为狗有“八德”,即忠、义、勇、猛、勤、善、美、劳。只要被收养,狗就成为家中一员,不管主人或贫或富,或得势或落魄,它始终忠心耿耿,不离不弃——是为“忠”。《搜神记》载:“三国时,襄阳纪南人李信纯醉卧城外草中,适猎者纵火,火顺风且至,其爱犬曰黑龙者,于溪中湿身,周回洒李卧处,遂免大难,而犬以往返困乏致毙。李醒乃悟,为之恸哭。太守闻而悯之,具棺椁衣衾以葬。今纪南有义犬冢。”——赞其“义”。


在帮助主人狩猎时,不管前面是什么猛兽,都奋不顾身,一往无前——称其“勇”。在执行抢险、救灾、防暴任务时,不管多么危险,都义无返顾地履行职责——颂其“猛”。看家护院,日夜警觉;照看羊群,奔波效力;将失明的主人安全带回家中——誉其“勤”。


《晋书·陆机传》有黄耳传书的记载:从洛阳至南方,关山阻隔,往返数千里,涉水越险——体现“善”的本性 。聪明通人心,能听懂人们的语言,根据指令表演游戏节目,逗人开心,给人带来欢乐——是为“美”。全天候执勤守卫,日夜不休,无怨无悔;拉起雪橇,冒着严寒奔跑——谓之“劳”。狗将众美德集于一身,为了主人,绝不会“大难临头各自飞”。遇主人有难,狗诚心援救,赴汤蹈火,生死相依。因而,“愿效犬马之劳”,乃古代忠臣直士之心声。


但是,狗的缺点也很明显,一是只看主人脸色,常在主人面前谄媚讨好,故有“摇尾乞怜”之讥。二是不讲卫生,喜食秽物,交配不避人,难免遭人厌恶。三是大呼小叫、仗势欺人,极易激发人们产生“狗腿子”的联想。


现代社会,人心不古,物欲横流,人情虚伪,世事浇薄,人们把缺少骨气、奴颜谗佞者的鄙夷和“狗”联系起来——于是,“狗”就成为指摘时弊的替代物。鲁迅先生“丧家的资本家的乏走狗”“痛打落水狗”等就是典型例证。


在民间俗语中,有关“狗”的词语绝大多数属贬义,如:“走狗、哈巴狗、丧家狗、看落水狗、癞皮狗、狗崽子、狗奴才、狗汉奸、狗特务、狗杂种、狗腿子、狗头军师”等;带“狗”字的俗语,如:“狗眼看人低、狗改不了吃屎、狗行千里吃屎、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狗肉上不了大席、死狗扶不上墙”等;与“狗”有关的歇后语,“狗咬吕洞宾——不识好人心”“狗拿耗子——多管闲事”等;这些语汇皆为贬义。


这种文化现象,反映出汉语动物文化褒扬神灵(崇尚龙与凤)而贬抑实用(贬斥猪与狗)的倾向。另一方面,狗忠诚于主人,纯属天性;但在看家护院,维护主人利益时,难免对陌生人构成恫吓、伤害或威胁。主人正直良善,狗则做好事;主人阴邪残暴,狗则做坏事。因而,汉语词汇中对狗多为贬斥,并非无的放矢。


但应指出:上述词语或詈语,都已超越了动物学范畴,而属于社会学或修辞学的评价。这些借题发挥,借狗讽人的言辞,对“狗”而言,多属代“人”受过,不免有些冤枉。


(作者是天津师范大学国际教育交流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