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应有权力迅速阻断网络假信息的散播和影响,我国接下来应考虑立法制裁假信息传播者并切断其收入来源,以及建立具公信力的事实核查联盟来迅速推翻假信息。
研究网络假信息问题的国会特选委员会今天发表总结报告,建议多管齐下应对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的问题,并就五大目标提出22项建议,其中包括立法和成立事实核查联盟。
特委会在报告中强调,法律不是万灵丹,特委会也并非要求将所有网络假信息列为刑事罪。但是,要有效阻断网络假信息的散播和影响须仰赖法律,特委会因此建议政府探讨现有刑事法是否足以制裁假信息传播者。
特委会也支持成立由本地各媒体机构和其他领域伙伴(如科技公司)组成的事实核查联盟,认为不同组织的参与可提高联盟的可信度和揭穿假信息的成功率。"在这方面,政府可考虑能否为可信的事实核查机构提供适当支持。"
今年1月,国会一致通过设立10人特委会,研究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问题,从而建议合适的应对方案。特委会随后邀请公众提呈陈情书,对该课题发表看法和意见,并在3月下旬举行为期两周的公开陈述会。
特委会得出的结论是,蓄意散播网络假信息的现象对于我国而言是“切实且严峻的问题”。相较于事实,网络假信息散播得更广更快,影响力也更大。
特委会收集到的证据也显示,恶意散播假信息以打击我国的行为是存在的,无论强国或弱国都倾向以这类行动对付新加坡。
特委会提出的所有建议如下:
| 目标 | 建议 |
|---|---|
| 培养知情的公民 | 1. 政府应通过公共教育,确保公民有功力鉴别假信息。 2. 政府应考虑为自下而上(ground-up)的教育计划提供必要支持。 3. 新闻机构、科技公司和高等学府应加强记者培训,尤其是如何应付数码新闻环境。 4. 记者应主动提升事实核查技术,并掌握网络假信息传播者的运作。 5. 主流媒体和非主流新闻平台应秉持同样的新闻专业标准。 6. 政府应考虑如何为建议3至5提供支持。 |
| 加强社会凝聚力和信任 | 7. 推广社会凝聚力的组织和机构,应考虑为假信息提供澄清,以免影响社会凝聚力。 8. 政府应考虑支持或开展研究,了解社会脆弱性。 9. 公共机构应尽可能及时地向公众传达资讯,以澄清网络假信息。 10. 公共机构应检讨目前的沟通机制,例如是否足够透明等。 |
| 鼓励核查事实 | 11. 媒体机构和其他领域伙伴应考虑组成事实核查联盟,以便迅速和可信地揭穿网络假信息。 |
| 阻断网络假信息 | 12. 政府应考虑立法,以迅速阻断网络假信息的散播和影响。 13. 政府应采取必要措施,保障选举公正性。 14. 政府应考虑实施监测和预警机制,以评估何时对网络假信息的传播进行干预。 15. 政府应考虑立法,在必要时阻断假信息传播者的数码广告收益。 16. 蓄意传播网络假信息者应面对刑事制裁。 17. 科技公司应采取积极行动,尽量避免网络假信息在其平台上被放大 18. 科技公司应制定措施,协助用户评估信息的可信度,和解释假信息是如何传播,以辅助相关研究等。 19. 科技公司应保持透明,交代网络假信息在其平台上的散播程度和性质。 |
| 抵消对国家安全及主权的威胁 | 20. 政府应考虑立法或以其他方式对科技公司实行监管,以达成建议17至19。 21. 政府应探讨如何支持起步公司和其他企业,研发出可保障网络生态诚信的科技。 22. 政府应制定国家级战略和协调方式,打击由国家支持的虚假宣传活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