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Head Lawyer
“我的职责是依据法律、利用多年的经验和借鉴以往的先例,提供完善的法律建议,帮助和引导客户了解全局。我为所有客户提供考虑到成本的,高效的个性化法律解决方案,他们应该享受到这样的服务。”
资质
- 公证人(新加坡)
- 辩护律师和律师(新加坡)1996
- 出庭律师(Lincoln’s Inn – 英国)1995
- LL.B (Hons)(胡弗汉顿大学 – 英国) 1993
- 助理调解员-新加坡调解中心
- 助理调解员-新加坡国家法院主要争议解决中心
- 家庭调解员(家庭司法法庭及 SMC 家庭事务委员会)
- 儿童代表律师(由家庭司法法庭委任)
- 家庭教育协调律师(家庭司法法庭)
- 初级司法律师(新加坡国家法院)
- 合作家庭执业律师
- 调解纠纷证书(哈佛法学院)
- 调解技能证书(英国伦敦摄政大学)
- Säid 商学院颁发谈判证书(牛津大学)
- 40 小时家庭离婚协议商谈会议出席证明书(新加坡调解中心及埃里克森调解学院)
- 认证 CDC 离婚指导®(认证离婚指导标准委员会)
家庭法经验
Gloria 已经从业 30 年。在她的律师生涯中,她在家庭法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知识,并能有效和高效地以成本效益的方式处理案件。她能够帮助她的客户在最棘手的问题上达成和解。 她是一名专业熟练的诉讼律师和谈判专家,曾处理过许多复杂的财务和监护权案件,成功地作为本地和国际客户以及新加坡的外籍人士的代表。她不断接受调解员和合作家庭法律从业人员的培训,为客户提供额外的服务,使他们能够在处理案件时考虑另诉讼以外的其他途径。她与其他合作执业人员建立了良好的 工作关系,成功地以合作和调解方式解决了案件。 James 女士在职业发展的道路上孜孜不倦地学习,在冲突解决领域的领先学者 Robert H. Mnookin 教授的指导下,获得了哈佛调解项目的纠纷调解认证。 她还在伦敦摄政大学的 Paul Randolph 及其团队的指导下,接受了在剧烈、情绪化和不稳定环境下,调解和管理冲突严重人格方面的培训。 Gloria 已被家庭司法法庭任命为儿童代表和家庭教育协调律师,在冲突严重、有争议的家庭法庭诉讼中代表儿童。
其他诉讼法庭事宜
- 在新加坡的本地和外籍人士有争议离婚
- 涉及英国、澳大利亚、美国、欧洲、印度尼西亚、中国、东南亚等不同司法管辖区的跨国婚姻离婚亚洲国家
- 资产禁令
- 同意令
- 监护权之争
- 诱拐儿童事宜
- 转移问题
- 停止诉讼
- 个人保护申请和审判
- 临时赡养申请和审判
- 在家庭法庭、高等法院和上诉法院的有争议附带问题
她在其他家庭法领域的工作也享有盛名,包括赡养费纠纷、国际家庭法、收养、婚前和婚后协议。
Gloria 花费了大量时间撰写和推进 www.singaporedivorcelawyer.com.sg 博客网站,该网站的目的是让考虑离婚的人尽可 能多地了解离婚程序,以便就可能采取的行动做出明智的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