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亚政府宣布,从本月18日起,正式启动税务特赦计划,以吸引海外非法资产回流到印尼。对于印尼长期存放在海外(主要是新加坡)的非法资产,印尼政府一直没有作为,现在总算有了政策。但是效果如何,还是个未知数。
印尼金额巨大的非法资产,滞留海外,主要是存放在新加坡银行的存款,估计共有2000亿美元(约2688亿新元)。这些印尼政府所指的海外资产,都是在印尼非法得来的黑钱,有的是贪腐得来的贿款,有的是逃税(所得税或关税)得来的利润,也许还有走私毒品、贩卖军火等获得的不义之财。这笔庞大的资产,长期存放在新加坡,是公开秘密,一直以来是印尼政府的心中之痛。
印尼政府在这方面一路来没有作为。自1965年血腥政变,苏哈多夺权上台以来,印尼贪腐严重,政府不仅没有严厉惩治,反而纵容贪污腐败,以致赃款易得,逃税容易。自佐科总统上台之后,才有真正惩治贪腐的意愿;但是贪腐积习难改,根深蒂固,致使在打击贪腐的路上满途荆棘,困难重重。
2007年印尼政府与新加坡政府商谈签署引渡条约。倘若引渡条约签署成功,印尼就能设法从新加坡引渡犯罪人士回去印尼受审,并能追回犯罪人士在新加坡银行匿藏的大量非法资产。然而,引渡条约没有签署成功,以致现在印尼政府不能再向新加坡政府提出签署引渡条约这回事。
印尼是一个2亿多人的人口大国,与新加坡为邻,来往方便,两国之间没有签署引渡条约。因此,新加坡的政治稳定,银行保密工作良好,向来是印尼人认为存放资产的安全好地方。
印尼和新加坡关于引渡条约的谈判,其实从1974年便已开始。直到2007年4月27日,在印尼的敦促下,印尼总统尤多约诺和新加坡总理李显龙,在印尼峇厘岛签署了具有重要意义的引渡条约和防务协议。但是,这是一个捆绑条约,意思是如果防务协议不被印尼国会通过,引渡条约也就不会生效。其结果也许是大家都能够预料得到的,防务协议没有能够在印尼国会通过,引渡条约也就泡汤了。
条约签署失败,印尼政府以后也就不能再向新加坡政府提出引渡这回事,印尼犯罪分子存放在新加坡的黑钱也就袋袋平安,因为贪腐者只要在新加坡,其在新加坡的银行没有他们的允许,不会向任何人、任何机构透露他们的存款金额等详情;他们也不必担心会被引渡回去印尼受审。至于为何防务协议未能在印尼国会通过,原因也是大家心知肚明的——印尼国会议员有多少人在新加坡银行是没有存款的?新加坡政府应该也早已预料到这样的结果。
其实,即使签有引渡条约,执行起来也是困难重重。首先引渡手续繁琐异常,费时费力,成功引渡回印尼后,受审定罪的过程也并非易事;需要引渡回来定罪的人士之多,也说明引渡之不可为。这是印尼放弃引渡方法,改用税务特赦,让海外非法资产回流的主要原因。
特赦的意思是对犯罪者既往不究,税务特赦对接受特赦者非常有利。接受特赦者只要在明年4月之前,将海外资产向印尼政府申报并转移回国保留至少三年,其资产只需缴税2%到5%;接受特赦者也可以选择将申报的资产留在海外,不过税率加倍,为4%至10%。所谓资产,是包括所有个人和企业的资产,也就是犯罪者拥有的所有非法资产,都在特赦的范围内。
既然所有非法资产都在特赦的范围内,不管是什么黑钱,只要申报了,付出应缴的税款,也就等于把黑钱洗干净了,犯罪者马上就变成良民。另外,印尼政府也保证,接受特赦申报资产的人士,其身份和申报金额都会受到严格的保密,绝不向任何人士或机构透露一点信息,人们不会知道谁是特赦下的犯罪者。这是多么宽大的特赦政策啊。
对犯罪者如果依法治罪,贪腐者不但要交出所有的贿款,外加罚款和坐牢;逃税者必须缴纳应缴的税,外加罚款和坐牢。现在接受特赦,只需缴纳不超过10%的罚款,便能永远逍遥法外,免于法律惩罚。这些犯罪者犯下滔天罪行,如今得到特别的恩惠,岂不是间接鼓励了贪污逃税等犯法行为吗?如此轻微的处罚,难怪很多没有犯罪的人要大力反对了。反对特赦人士于是抗议税务特赦的实施是不公平的,他们入禀宪法法庭,要求对税务特赦计划展开司法审核。
印尼中央银行估计,税务特赦计划实行后,估计会吸引大约560万亿印尼盾(约570亿新元)的海外非法资产回流,约占印尼非法海外资产的20%左右,国家税收因此会增加约53万亿印尼盾;中央银行本身会收到约75万亿印尼盾的资金回流。这个估计数字是比较保守的,看来是有实现的可能。
印尼在地理上是个大国,也是一个人口大国,新加坡则是一个城市小国,是印尼前任总统哈比比眼里地图上的一个小红点。印尼的经济正在快速增长,前途正是无可限量,这对新加坡来说,未免不是一个威胁。
作者是自由撰稿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