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电)中国商务部发言人沈丹阳昨天重申,中国欢迎和吸引外商投资的政策没有改变,不存在给外企收购中国企业设置障碍的问题。


据中新社报道,沈丹阳昨天在例行记者会上就外界对华营商环境的关注,作出上述回应。


有日本媒体最近报道称,日本经济界代表团上月底访华时向中国商务部提交了希望中国改善经营环境的建议,并要求明确反垄断法适用标准,防止海外企业收购中国企业被不当妨碍。


对此,沈丹阳昨天受询时强调,中国在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中坚持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论企业的形式、规模和注册地,均适用同样的标准。


他补充说,中国近年大力推进简政放权,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商务环境明显改善。


中国官方最近推出的一项相关举措,是将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事项,由审批一律改为备案管理。这被视为“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将“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完善中国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


新华社引述中国商务部条约法律司负责人指出,与行政许可不同,这次规定的备案管理属于告知性备案,不是企业办理其他手续的前置条件。


外商投资企业或其投资者以承诺书形式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备案机构仅对填报信息进行形式审查,领取备案回执也不是强制性要求。


负责人说,这与目前外资逐案审批制有着根本性区别,是方便企业、服务企业的“真备案”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