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点
登台札记
近日从早到晚观看立法院审查《劳动基准法》(简称劳基法)“一例一休”修正草案的过程,不禁忆起早年跑立法院,那段每天早上9点前就得到立法院——若有党团会议更得提前7点半到,直到晚上6点结束,再赶回报社埋头写稿到深夜11点的日子。到了年终法案大清仓时,一次院会连开三天是家常便饭,早餐、午餐和晚餐乃至宵夜都是在立法院解决,和跑立法院的同业同甘共苦的日子格外难忘。
当时凭着一股见证台湾历史重大转变的工作热情,把吃苦当吃补。
有一天,任职亲绿媒体的立法院好友告诉我,她可能要离职了,原来她和两位同事在报社组织工会,老板故意把她调去高雄,意在逼她辞职,以浇熄社内方兴未艾的劳工意识。
当时我天真地提醒她,可以向熟识的民进党立委寻求协助。她平静地告诉我,她们找了三位民进党立委,对方坦承跟媒体老板固然有交情,但爱莫能助,“他们还要靠老板上报呢!”我才发觉,面对劳资问题,没有蓝绿之分,只是国民党过去长期执政因而与资方渊源较深些。
国民党去年丢失政权前曾试图修正劳基法,劳工团体前往抗议,民进党上台后要修法,同样被劳团扬言罢免,去年在讨价还价中,修成现在这个已公告却从未真正依法开罚的“一例一休”版本。
当时为强行过关,民进党立院党团干事长吴秉叡直言“不支持一例一休的人,下次选举可以别投民进党”,总统蔡英文事后也称许该法是“进步的立法”。
平心而论,去年在冲突中通过的劳基法,略向劳方移动了些,但依然未达到民进党先前承诺的实质周休二日,劳团当然不满该党未兑现承诺,资方也跳脚,既然经营成本上升,干脆减少加班,此时又苦了因低薪只能靠加班来维持生计的弱势劳工。
在各方怨声载道快一年后,行政院长赖清德提出劳基法修正草案,强调会在维持正常工时等“四不变”和加班等“四个弹性”下,有条件松绑“7休1”(工作七天休假一天))等规定。
从企业普遍肯定、行政院前出现许久罕见的上千劳工抗议就可了解,草案中的“弹性”乃是将去年稍偏劳工的立场大步向资方移动,立即点燃劳团的怒火。
劳团表示,草案的“7休1”弹性将让劳工每14天中连上12天班;加班工时的弹性,可能造成连续四个月加班54小时,轮班间隔8小时的弹性易造成过劳等等,且草案中虽规定劳工加班须经过“劳资协商”,但台湾93%的企业没有工会,弱势劳工更没有条件向资方说不,未举办劳资会议的企业也没有罚责,此“缺德”(双关语,同时讽刺赖清德)的修法至少倒退30年。
连台北市劳动局都指出,“劳资会议监督无罚则、形式大于实质”,网友为此大赞“全台仅存的劳动局,只剩台北市劳动局是站在劳工这一边了!剩下的都变资动局了……”。学者也点出问题的关键,“大家要的不是加班费,而是薪水太低了!”。
民进党副秘书长徐佳青在政论节目中辩称,去年该党坚持“一例一休”被骂反商,现在要修法给弹性,又被批为“资进党”,到底应该怎样?还提醒说“别忘了工资上升后,物价也会跟着上涨”。
无视外界反弹声浪的民进党只想速战速决,上周五立法院会以多数优势强行将劳基法修正草案交付社会褔利及卫生环境委员会和经济委员会联席审查,随即在本周一及周四安排审查,准备将草案送至院会二读,仅在周三安排一场公听会。
没想到,彰化县小英后援会荣誉总会长萧明仁竟在公听会上说出“台湾几乎没有过劳死,如果有,是劳工自己本来就有病”,资方心态与嘴脸赤裸裸表露无遗,遭致外界挞伐。萧明仁事后称口误,民进党则赶紧划清界限。
高教工会秘书长陈政亮引述劳保局的资料说,2012年到2016年就有163名劳工过劳死,平均11天就有一人过劳死,民进党还想修法让劳工可连续工作12天,“跟过去的国民党有什么两样?”
巧合的是,太阳能厂升阳光电星期一以10月底发生火灾预计半年复工为由,安排员工转调模块厂工作,部分员工不接受转调安排,该厂“合法”资遣53名员工,一半是工会成员。
有工会又如何?当年欲组工会而被迫离职的好友,如今不知过得好不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