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修正后的旅游代理商法令今年起分阶段生效,给予本地导游更多推广创新导览活动的自由,越来越多突显本地文化及特色的境内导览活动纷纷涌现,给予访客不一样的新加坡体验。
为了营造亲商及更具活力的旅游业环境,贸工部去年提出一系列建议,包括将旅游代理商可申请的执照分为不同级别,修订条例今年起分阶段生效。
例如,申请限制(restricted)级别执照的业者需至少5万元缴足资本(paid-up capital)和净值。旅游代理商售卖和安排的导览若只提供载客服务,但没有提供住宿安排,可申请这类执照。
此外,在本地开展非盈利性质导览活动,或经营不包括载送服务的导览,业者将无需申请执照,例如负责步行导览的导游。这让更多本地导游有机会推广特定的导览行程。
《海峡时报》报道,根据以往条例,导游可对外推广自己身为导游的身份,但除非这名导游也持有旅游代理商执照,否则就不能明确公开地为导览活动打广告。申请一般旅游代理商条件包括拥有十万元缴足资本和净值。
截至去年12月,本地共有约2600名持有执照的导游。
54岁的兼职导游洪彼得(译名)说,过往的条例让他无法公开地推销自己的服务,因此他大部分的生意来自可以公开进行产品行销的旅行社,减少了他可以发挥创意的空间。
每个月带领约十个导览的他说,旅行社要的是经过验证,可行的导览活动,目标客群是大众市场。
但他观察到:“现在有更多游客想要客制化的导览活动,而且有能力支付所需的费用。”
完整报道,请翻阅2018年3月10日的《联合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