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综合讯)一名企图在马来西亚去年的国庆倒数庆典时发动恐袭的20岁罗厘司机赛阿米尔,前天在吉隆坡高庭承认当时根据恐怖组织伊斯兰国(伊国组织、IS)马国籍头目莫哈末万迪的指示而行动,高庭判处他入狱36年。


赛阿米尔面对的四项控状包括接受莫哈末万迪指示、参与恐怖活动、支持伊国组织及持有与该组织有关的物品。他被控在去年1月9日至8月27日期间,在万宜新镇甘榜双溪默拉鲁亚犯下这些罪行。


这些控状的刑期分别为16年、10年、五年及五年,一共36年。不过法庭宣判所有刑期同期执行,因此他只需坐牢16年。他的刑期从去年8月27日被捕当日算起。


高庭司法专员阿都卡林在宣判时强调,伊国组织与莫哈末万迪都是当局在宪报上公布的恐怖组织及恐怖分子,而任何支持伊国组织的罪行,都是非常严重的。


他说:“你(赛阿米尔)听取莫哈末万迪的指示使用手榴弹、枪械及24颗子弹展开恐袭,并持续支持该恐怖组织,因此法庭必须严正看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