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中国的人权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传媒学者乔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根据中国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现实中到底如何,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都清楚。”
中国昨天宣布,已落实四年前定下的人权目标任务,以说明中国成功走出一条以生存权、发展权为优先、“适合中国国情的人权发展道路”。
此外,针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中国政府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简称《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报告中称,中国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得到切实保障”。
这是中国政府继2009年发布第一个国家人权计划后,于2012年发布的第二个国家人权计划。牵头执行、监督和评估《行动计划》的外交部和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昨天在《行动计划》实施评估总结会议上宣布,中国政府已在制定第三个人权计划,预计很快将公布《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
在第二个人权行动计划的2012-2015年间,中国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9.2%,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663万人。
另外,超过九成中国人享有基本医疗保险,超过八成享有基本养老保险。中国外交部部长助理孔铉佑指出,中国已初步形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全民医疗保险和社会保障国家。
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国新办主任蒋建国在总结讲话时重提了“人权保障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口号。
他说:“我们清楚看到,虽然过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仍然在路上。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
不过,从报告内容与记者会的信息看,中国更强调的是一般被归类为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人权种类,而对于公民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等着墨较淡。
对于中国的人权问题,北京外国语大学传媒学者乔木接受《联合早报》访问时指出,根据中国宪法第35条,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但现实中到底如何,国际社会和国内民众都清楚。”
乔木也指出,中国在1998年签署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却一直不把《公约》交给人大表决通过,“作为一个联合国常任理事国,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这有点说不过去吧?”。
不过,广州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李步云接受本报访问时,表示可以理解中国现阶段把生存权和发展权放在优先位置的考量。
他说:“马克思说,人首先活着,然后才能参加政治活动。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穷人,需要的是一袋面粉,还是一张选票?”
不过,李步云也指出,中国既然已在1993年签署《维也纳宣言和行动纲领》,同意各种人权应获得同样重视,不应该过于轻视个别种类的人权。“我们学者现在向政府提议,政治权利、选举的问题、结社、游行、示威、自由表达、知情权等,也应该被提高。”
他分析说,执政党为了维护自己的地位而不太重视政治权利,这是普遍的现象,学者们对这种现象应该有批评与质疑。此外,从国家稳定的角度说,“只有当国家把所有的权利保障好,以此得到广大群众,包括知识分子的赞同和拥护,政权才能靠人心获得巩固。”
我们清楚看到,虽然过去取得了巨大的成就,但中国人权事业的发展仍然在路上。经济发展方式粗放,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的问题依然突出……医疗、教育、养老、食品药品安全、收入分配、环境等方面的问题,还比较多。
——国新办主任蒋建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