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各级官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给那些习惯于“拍脑门决策”的官员多设了一道门槛。



中国将在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分析人士认为,这一举措有助于提高各级官员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给那些习惯于“拍脑门决策”的官员多设了一道门槛。


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意见》。《意见》提出:2017年底前,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政机关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乡镇党委和政府根据需要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国有企业深入推进法律顾问、公司律师制度,事业单位探索建立法律顾问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和法律服务需求相适应的中国特色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体系。


对于党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职责,《意见》规定:为重大决策、重大行政行为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党内法规草案和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起草、论证;参与合作项目的洽谈,协助起草、修改重要的法律文书或者以党政机关为一方当事人的重大合同;为处置涉法涉诉案件、信访案件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服务;参与处理行政复议、诉讼、仲裁等法律事务。


《意见》提出,对于法律顾问、公职律师认为不合法的事项,党政机关不得提交讨论、作出决定;如果因违反上述规定造成重大损失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要追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其他领导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官媒:有利监督制约权力


官媒《人民日报》昨天发表文章说,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在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方面的作用,有利于不断革除党政机关、国企和事业单位的体制机制弊端,有利于监督和制约权力、防止权力滥用,预防和杜绝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据新华社报道,中国证监会是中央国家机关公职律师首批试点单位之一,自2004年起,有三批、超500名监管干部通过司法部的审核,成为公职律师。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刘辅华说,公职律师既是党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又是律师,但首先是国家公职人员,“这要求公职律师应当拥护党的领导,严守党的纪律”。


北京某律师事务所一名孙姓执业律师昨天对《联合早报》说,尽管党政机关和国企对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政治要求比较高,但包括他本人在内的一些社会律师还是希望能当上政府法律顾问或公职律师。


“这一方面是因为比较有保障,另一方面,在中国做律师,政府关系和人脉很重要,公职律师还是比较有吸引力。”


至于社会律师如何才能成为政府法律顾问,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国浩律师事务所律师吕红兵认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在履职过程中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公务性,所以要做遵守法律、恪守道德的模范,两袖清风,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保守秘密,守住底线,不逾红线。在“廉政”的同时,还应“勤政”,不仅招之能来,来之能战,还要主动作为,既为政府法律风险防范“保驾护航”,也为政府依法科学决策“建言献策”。


他说,政府法律事务头绪众多,事务繁杂,涉及面广,时间紧急,新事项层出不穷,老问题盘根错节,其复杂性、专业性、艰难性对将社会律师提出了一个又一个新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