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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综合讯)中国全国人大昨天拟立法加强对艺人职业道德的规范,提出应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综合中国官媒报道,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昨天举行,《电影产业促进法(草案)》提请二次审议;草案二审稿作出上述回应。
中国近年来不时有电影明星酒驾、吸毒、赌博,甚至涉黑。在草案去年10月一审时,就有部分常委会委员提出,要在法律中规定演艺人员要加强自律、提高素质。
对此,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李连宁指出,该委员会增加规定:演员、导演等电影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德艺双馨的要求,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恪守职业道德,加强自律,树立良好社会形象。
另外,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电影发行企业、电影院应当统计并提供真实准确的电影销售收入,不得采取制造虚假交易、虚报瞒报销售收入等不正当手段,欺骗、误导观众。
涉电影票房造假的电影发行公司及电影院可能面对最高50万元(人民币,下同,约10.2万新元)罚款,乃至许可证被吊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