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辽宁省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昨天被全国人大常委会确定当选无效,占了辽宁省本届全国人大代表将近一半的名额。这是1949年以来中国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的人大选举弊案。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昨天就此案临时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辽宁省人大选举产生的部分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当选无效的报告,确定45名全国人大代表因拉票贿选当选无效。


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主持,据中新社报道,他在会议完成各项表决事项后发表讲话,形容此案是1949年以来中国查处的第一起发生在省级层面、严重违反党纪国法、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和换届纪律、严重破坏人大选举制度的重大案件,“是对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挑战,是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挑战,是对国家法律和党的纪律的挑战,触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底线和中国共产党执政底线”。


他也说,此案充分暴露出在选举全国人大代表的过程中,选举组织机构和相关责任人不执行中共中央的决策部署,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对破坏选举的行为熟视无睹;一些代表候选人利用资本操纵选举,明目张胆拉票贿选;一些人大代表目无法纪,把收受代表候选人钱物视为潜规则;一些人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知法犯法,为代表候选人拉票穿针引线。


张德江说,民主选举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础。从今年开始,中国各级人大将陆续迎来新一轮换届选举,要认真反思总结辽宁拉票贿选案、衡阳破坏选举案的深刻教训,绝不允许把权钱交易那一套带到选举中来,绝不允许以任何形式破坏社会主义民主法治。


此次人大代表贿选案,主要发生在2013年1月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中,该届辽宁省的全国人大代表名额为102名。《财经》杂志引述知情人指出,部份有实力的企业老板,为了当选人大代表,不惜重金向官员和省人大代表行贿。


贿选案带来了辽宁官场的大地震,目前已有原辽宁省委书记王珉,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阳、郑玉焯,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苏宏章等四名省级干部因贿选下台。贿选还波及了不少地方和企业,一些地市级领导以及一些企业家纷纷下台。辽宁成为继山西之后又一个出现腐败“窝案”的省份。湖南省衡阳市2014年也曾爆出涉案金额达1.1亿余元人民币的破坏选举案,被形容为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以来最严重的破坏选举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