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的49名责任人被法院一审判刑,刑罚从一年有期徒刑到死缓不等。有中国官媒形容这是一次“顶格”重判,但一些遇难消防人员家属与网民就批评判刑过轻。
新华社前天报道指此次作出一审宣判的共有27件刑事案件,本周一(7日)起一连三天分别由天津市第二中级法院和九家基层法院开庭审理,并于前天宣判。
其中,瑞海公司董事长于学伟被裁定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经营罪、危险物品肇事罪和行贿罪成,数罪并罚,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罚款70万元(人民币,下同,14万5000新元)。
瑞海公司今年2月被中国国务院委派的专责调查组认定是造成事故的主体责任单位。
对于法院的宣判,中共天津市委机关报《天津日报》昨天引述法律专家,称此次判罚“都是在现有法律框架下作出的‘顶格’处罚”。
不少网民则不以为然,陕西网民“长青然”批评说:“在意料之中,一百多条人命,60多亿的损失,严重的政府失责!判决轻描淡写,让人无语!”安徽网民“九晓喵”则说:“死了这么多消防战士就判的这样子?是普通人估计全部都死刑了吧?”
去年8月12日发生的这起爆炸共造成165人死亡、八人失踪,将近800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68.66亿元。死者多为参与扑救抢险的消防人员和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