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中国正草拟旨于规范国歌奏唱、使用等行为的国歌法草案,并将于下个月交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
新华社说,中国国歌在现实生活中并未得到中国民众的普遍尊重和爱护,由于缺乏法律约束,中国社会上存在随意使用国歌、奏唱国歌不严肃等问题。据报道,有人随意改变国歌的速度、情绪等;在演唱国歌时嬉笑、打闹;以及在婚丧、商业活动中播放国歌。
对此,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目前正抓紧起草国歌法草案,以制定国歌应以什么速度、情绪演奏,若出现损害国歌的情况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现为1935年由田汉作词、聂耳作曲的《义勇军进行曲》。中国此前分别于1990年和1991年制定了国旗法和国徽法,但至今对国歌却仍未专门立法。
尽管如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目前对国歌的演奏、播放和使用还是作出了一些规范。例如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使用或变相使用国歌,并订明违反者相应的法律责任。
此外,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2014年12月也印发了《关于规范国歌奏唱礼仪的实施意见》,对国歌的奏唱场合、奏唱礼仪和宣传教育提出了明确要求。其中包括,私人婚丧庆悼,舞会、联谊会等娱乐活动,商业活动,非政治性节庆活动,其他在活动性质或气氛上不适宜的场合,不得奏唱国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