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讯)中国31个省区市的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昨天(2月11日)全部产生,官方表示,这标志着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迈过一个“重要时间节点”。
根据中共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昨天发表的文章,最后一个选出监察委员会领导层的省份是青海。该省昨早在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完成监察委员会领导班子的任命。
文章称,这意味着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完成组建,“开启了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的新篇章”。
随着今年各个地方“两会”陆续闭幕,省级监委主任已由各省区市人大选举产生;随后,省级监委副主任、委员也相继在各地人大常委会上获得任命。
中央纪委研究室有关人士说,在地方换届时一并完成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有利于使监察体制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紧密衔接、统筹安排。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布的领导班子名单显示,试点地区监察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其中,省级监察委员会主任由各地方纪委书记兼任,副主任由地方纪委副书记兼任,委员主要由纪委常委兼任,同时也包括来自检察院的转隶干部。
监委和纪委合署办公 分别代表党国行使监督权
文章说,新成立的各地监委和纪委合署办公,代表中共和国家行使监督权,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
文章介绍,根据相关工作程序规定,监察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可以委托副主任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主任或受委托主持会议的副主任综合考虑后确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能召开。案件审理、研究决定重大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组成人员到会。
文章也透露,目前各地方纪委监委正通过集中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加快人员和工作的融合,同时加强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的统筹协作。
文章认为,各地方在推行改革试点的实践中,进一步积累和总结经验,将为出台国家监察法、产生国家监察委员会及其领导人员,创造更加有利的环境和条件。
中央级国家监察委员会料将在下月的全国人大会议上成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