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综合讯)经过五个多月调查和复查,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昨日公开开庭宣布,驳回“汤兰兰案”原审被告汤继海、万秀玲等人申诉。


综合新华社、央视网报道,黑龙江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定各申诉人犯罪的证据确实,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申诉人分别对未成年少女强奸、强迫卖淫、嫖宿,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各项申诉理由均不成立,原判不存在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应当重新审判的情形,故驳回申诉。


轰动一时的“汤兰兰案”,起因于2008年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市一名农村少女汤兰兰(化名)向警方举报,称自己从七岁起的七年间,多次被父亲汤继海、爷爷、老师等十余人强奸。同时,她也指控母亲万秀玲曾向侵害她的两人各收50元人民币(10新元)。


黑龙江省黑河市中级法院2010年对11名被告判刑,汤继海被判无期徒刑,其他10人获刑5至15年。不过,11名被告不服判决并集体上诉但被法院二审驳回,多名被告接着以被诬陷、被刑讯逼供为由,向黑龙江省高院提出申诉,请求再审改判无罪。万秀玲去年刑满获释后也要求启动申述程序,声称被女儿诬告。


媒体的相关报道引起舆论强烈关注甚至质疑此案是否又是一起冤案,黑龙江省高院今年2月决定组成合议庭复查。


汤兰兰早前接受央视访问时表示,自己依然记得所有性侵她的人的名字,形容他们禽兽不如,并强调自己从没冤枉这11名被告,包括她的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