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网络23条”,是港人借用《基本法》23条(国安法)来比喻《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借此批评港府藉修订部分法律,对互联网进行规管,把现有法律限制引申覆盖到网络。
易锐民 香港特派员
yikyms@gmail.com
香港立法会昨日以37票赞成、25票反对,二读通过俗称“网络23条”的《版权修订条例草案》,但在未展开三读前,工党议员何秀兰动议将草案交付专责委员会处理,以腾出大会时间审议其他法案。
香港商务及经济发展局长苏锦梁表示,版权条例修订建议自2006年以来多次咨询,包含各方商讨结果,但可惜仍有议员认为局方付出、退让不够,更指摘局方导致泛民“拉布”。
他批评将草案说成“恶法”者,是罔顾客观的法律理据及正当政策的意图,是玩弄恐惧。他承诺,草案通过后立即开展新一轮检讨,处理各方关注的议题,包括公平使用原则等。
香港的法案要获立法会通过,须经首读、二读及三读程序,二读通过后还要审议法案各条文及进行修正,然后立法会才考虑是否支持进行三读并通过法案。
本来激进泛民议员预计,二读辩论最快昨晚才完成,但下午4时许在二读辩论阶段发言的民协议员冯检基,未用尽发言时间,五名泛民议员未及赶返会议厅继续要求发言,结果提早两小时进行二读表决通过。
社民连议员梁国雄因未能赶及发言,在会议厅内愤而掷破自己的手机。
保卫香港自由联盟昨午起在立法会示威区举行集会,并直播大会的开会情况。
为严防发生冲突,当局把更多铁马及流动高台运到立法会外和对面的中信大厦附近,加强保安。
何秀兰在解释动议专责委员会处理草案时称,本届立法会会期将于7月中完结,但仍有18条草案等候审议。而由专责委员会邀请各界发言,可有更广泛辩论,缓冲目前的争议,令议会运作更顺畅。
大会在辩论何秀兰动议期间,泛民展开“点人数”的“拉布”,这项策略已导致二读该草案期间,大会两度“流会”。政务司长林郑月娥接受《星岛日报》访问时称,考虑大局,不排除抽起该草案。
林郑月娥:
港府有决心通过条例草案
但她昨日出席新一届18区区议会正、副主席首次会议后改口,强调没计划抽起,仍期望立法会议员特别是泛民议员履行职责,认真审议及通过草案。
至于她在专访中的意见,林郑月娥说,港府目前并非在正常环境下运作,在这个情况下,不是由她说有些事“必定会”或“不会”发生。
她也说,直至昨日为止,港府仍非常有决心通过条例草案,而苏局长也非常努力去推动,同时,版权持有人也期望条例草案通过。
所谓“网络23条”,是港人借用《基本法》23条(国安法)来比喻《版权修订条例草案》,借此批评港府藉修订部分法律,对互联网进行规管,把现有法律限制引申覆盖到网络。修法原意是更新香港的版权法例,确保法例可与科技发展与时并进。但网民担心,此法通过后,目前流行网络的改图、改编歌曲等“二次创作”的自由被取消,甚至为此负上刑事责任,因此群起反对修法。港府2012年5月曾搁置有关修订,2014年6月经咨询后的草案再次刊登宪报,但至今仍无法通过。
代表出版界的立法会议员马逢国昨天重申希望通过条例草案,否则对业界来说是“大灾难”。版权大联盟发言人林旭华也说,业界在过去10年受到的冲击非常明显,市场已出现失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