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综合讯)前港督彭定康日前撰文称当年在港曾考虑辞任大学校监但不获各大学批准,香港教育局昨天反驳指彭定康之言完全罔顾事实。


据明报新闻网报道,香港教育局发言人指出,目前由香港行政长官出任政府资助大学校监(Chancellor)的做法,其实是源于当年彭定康在港督任上所作决定。


该发言人说,彭定康于1994年与行政局批准将三间学院:城市理工学院、浸会学院及香港理工学院升格为大学,并确立了由总督出任香港所有政府资助大学校监的法定制度。彭定康之后在剩余的任期里也并未对该制度及法例进行修改。而至香港回归时,该制度及法例也没有被废止。


彭定康22日在Project Syndicate网站发表文章《学术精神的落幕》,针对港大、中大及岭大等多家大学学生会以及一批学者力争取消“特首必然成为校监”制度发表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