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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综合讯)香港众志秘书长、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去年就香港立法会参选年龄限制提出司法覆核申请,对此,香港高庭昨天下判拒绝受理。现年19岁的黄之锋因届时未满21岁,将无缘参加今年9月举行的立法会选举。
综合港媒报道,黄之锋去年10月申请司法覆核,指香港市民18岁就有投票权,《立法会条例》却规定年满21岁才可参选立法会议席,认为上述做法不合逻辑。
对此,香港高庭下判拒绝受理黄之锋的司法覆核申请。法官区庆祥指出,投票权与参选权不可混为一谈;参选者一旦当选便会出任公职,因此为人需更成熟。
区庆祥认为,即使法庭判黄之锋胜诉,法庭也不会为立法会选举定下新的参选年龄限制。因为有关的参选年龄限制是政治问题,应交由立法会决定。
黄之锋昨天在庭外表示尊重法庭判决,并将与律师研究判辞后才决定是否提出上诉。他说,自己虽无缘参选来届立法会,但判决不影响香港众志来届立法会选举的部署。他也希望新一届立法会的当选人,能推动修例将参选年龄限制降低至18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