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社民连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涉嫌向立法会隐瞒曾接受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一笔25万港元款项,被廉政公署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起诉一案今天应讯。梁国雄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香港廉政公署以“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落案起诉人称“长毛”的社会民主连线(社民连)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廉署表示,梁国雄涉嫌向立法会隐瞒从壹传媒创办人黎智英手上,接受一笔25万港元(4万3000新元)的款项。他获准保释,今早将在东区裁判法院应讯。
泛民议员质疑反贪已成政治工具
廉署昨日发出新闻稿时,梁国雄正在立法会大会上发言。他之后向记者表示“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又强调未决定是否参与9月立法会选举。多名泛民议员均表示相信梁国雄。
工党立法会议员何秀兰更质疑,香港的反贪工作是否已如大陆般,成为针对政敌的斗争工具。她批评律政署和廉署没有正视香港一些涉嫌贪腐的投诉,“例如梁振英收取UGL的5000万(港元),不了了之”。
被指交钱给梁国雄的黎智英助手Mark Herman Simon回应说,梁国雄是好人及香港“斗士”,但他坦言,不知道事件将如何发展,决定保持沉默。
立法会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主席叶国谦澄清,廉署起诉的个案,与委员会曾处理的投诉个案并不相同,至于委员会会否调查廉署起诉的案件,他称,要收到投诉才调查,而立法会会期即将完结,相信难以跟进。
根据廉署的指控,梁国雄涉嫌于2012年5月22日(上届立法会期),隐瞒立法会接受黎智英25万港元。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去年曾处理类似个案,最终裁定投诉梁国雄不成立,当时梁辩解,只是以社民连主席身份,代该党收取捐款。
建制派:议员利益监委会应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
亲北京的工联会议员王国兴欢迎廉署采取行动,强调这维护了法治的核心价值,相反的,立法会需检讨议员个人利益监察委员会的组成,应引入第三方成员,避免“自己人查自己人”。
距离立法会选举尚余两个多月,廉署突然起诉梁国雄,被泛民质疑是否“选战”一部分。事实上,特首梁振英一年多前委任身兼全国人大代表的民建联资深党员谭惠珠,出任廉署审查贪污举报咨询委员会主席时,已被怀疑徇私及打压异己。
由于该委员会有权审视所有举报个案,意见更可左右调查方向,有廉署前人员及泛民议员批评,该项委任侵犯了廉署政治中立原则。
另一方面,多批不满壹传媒报道失实的团体,连日来到黎智英寓所及壹传媒大楼外抗议。其中,上周六(18日)凌晨曾在黎宅外投掷玻璃瓶袭击的两名男子,其中一人昨天被落案起诉刑事毁坏罪。
新闻背景 “长毛”梁国雄
梁国雄是香港立法会议员,政治光谱上属于泛民主派。他活跃于社会运动及相关示威活动,曾担任支联会常委,2004年宣誓成为立法会议员时,曾高呼“平反六四”、结束一党专政及释放中国大陆政治犯等口号;2006年参与成立政治团体社会民主连线。
在立法会里,梁国雄常以抗争、暄嚷的手法干扰审议政策的过程和表达对政府的不满。不过,近年香港激进势力抬头,热血公民等本土派对于梁的“非暴力”手段不以为然,认为他不够激进,将他标签成“左胶”之一。
梁国雄有多项刑事定罪纪录,都与示威游行等事有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