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在前年占领运动前夕发起“重夺公民广场”行动的香港前学民思潮召集人黄之锋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昨天被判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学联前常委罗冠聪则被判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名成立。


下月15日判刑


裁判官把案件押后至下月15日,等候感化官报告再判刑。


据明报网报道,裁判官张天雁昨天裁决时指出,黄被指于2014年9月26日当晚在台上喊口号,呼吁民众进入公民广场。黄当时明显地有意图鼓励、呼吁、提醒市民参与非法集结。但基于黄于最初呼吁时并不知道保安员及警员对待他们的态度,也不知有多少人参与他的行动,故裁定他煽惑罪罪名不成立。


至于黄之锋及周永康的参与非法集结罪,张官指出,两人明知爬进围栏时,有警员在场喝止,大闸外也有保安阻止示威者进入,黄在盘问下更称因其跳下围栏行为,有可能令警员受伤,显示他明显知道他的行为会令他人害怕,故裁定两人参与非法集结罪罪成。


同案的罗冠聪也被控一项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结罪。张官指出,罗接手讲台后,已知悉当时情况,知悉有保安及警员阻止,仍呼吁市民参与行动,故裁定他煽惑罪罪成。


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昨天听取裁决后,一起在法院门外回应记者提问。罗冠聪说,虽然尊重法庭的判决,但他不认同法庭提出的一点。他表示,他们一直认为公民广场是属于人民的地方,但法庭则认为公民广场不是一个公开让市民集会的地方。他续称,过去有很多示威都在公民广场发生,在公民广场表达意见已成为传统,政府有责任开放一个地方给市民集会。


被问到会否担心判决影响他参选立法会,罗冠聪说,自己有一个优秀竞选团队,即使面对任何事情他们都能应对。


黄之锋则表示,事前对被定罪非法集结已做了充分心理准备,并同意自己是有参与非法集结。他相信集会自由一直是天赋人权,但认为问题不在法庭,而是公安条例的内容早就应该被修改甚至废除。


香港学联及学民思潮2014年9月26日在特区政府总部外发起罢课集会,多名集会者冲入政总公民广场,为两天后占领运动揭开序幕。其后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被控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及参与非法集会共四项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