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释法对香港立法会的宣誓风波一锤定音,也引起香港公职人员可否拥有外国国藉的争议。中国全国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李飞前天南下深圳时,也对港区全国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双重国籍的问题进行了检讨。


有“长洲复核王”之称的长洲居民郭卓坚透露,计划下周一(21日)入禀高等法院,就工程界立法会议员卢伟国持有英国护照,在就职宣誓时“不忠诚作出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誓言”,提出司法复核。


身兼经民联主席的卢伟国回应称,一直只把英国护照看成旅游证件,强调自己是“中国香港人”,理念及感情上均爱护及支持国家。当被问到曾否宣誓效忠英国时,卢伟国声称“不记得”。


不过,曾参与起草香港《基本法》的民主党元老、资深大律师李柱铭指出,人大释法对宣誓的行为作出规定:“公职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其香港特别行政区作出的法律承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他质疑当中加插“及其”二字,是否代表公职人员除效忠特区外,也要效忠国家,并应遵守和拥护中国大陆宪法。因此,若根据人大释法,持有外国护照的立法会议员没法同时效忠国家,或应被取消资格。


《基本法》第67条规定,非中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也可当选立法会议员,其所占比例不得超过全体议员的20%。而现行《立法会条例》规定,该两类人士只可循功能界别参选。


因此,在香港不能拥有外国或双重国籍的公职,只有特首、三名司长、13名局长、立法会主席、35名透过地区直选产生的立法会议员以及36名港区人大代表。梁君彦早前匆忙“脱英”参选立法会主席,就惹来舆论抨击。


身兼基本法委员会主任的李飞,前日南下深圳,就明年人大换届的选举规则征询意见,约80名港区人大代表及全国政协委员出席。据悉,会上接近一半人对拥有外国国籍出任大陆公职有所保留。


身兼港区人大代表的新民党立法会议员田北辰认为,种种迹象显示,北京要求人大代表不能有双重国籍,绝不奇怪。任何透过选举产生的公职人员,没理由持有双重国籍,而且人大代表有如国会议员。


另一港区人大代表陈智思回应说,若没特别理由,出任重要公职而仍保留外国国籍,是“讲不过去”。他在十年前已放弃外国国籍。


《信报》创办人林行止早前已提出质疑:《基本法》何以容让持外国护照的香港永久性居民有“选举权”?包括下月中当选后便有权决定下届特首的1200名选委,其国籍问题未知会否引发另一轮争议。


刘小丽保议员资格


另一方面,因宣誓时以慢速宣读誓词而被多人申请司法复核,被形容为“议席危危乎”的刘小丽,昨天赢了首场司法复核战,但仍有三宗类似案件尚待法庭判决。


与刘小丽同在九龙西参选但落败的政研会执行主席关新伟,本月初提交选举呈请,要求法庭宣布刘小丽议席无效,但被高等法院驳回,而且被拒绝申请延期,关新伟需支付讼费予刘小丽及律政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