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香港警方昨天拘捕一名24岁女子,指她涉及一起向警方发出电邮恐吓将在警署放置炸弹的案件。
据明报网报道,香港警方网站的电子报案室自上周一(13日)起,连续四天接获匿名电邮,声称有人将于3月18日在警署附近放置炸弹,警方网络安全及科技罪案调查科经追查后,采取了上述拘捕行动。
负责案件的高级督察赵建业指出,疑犯并非独居,也不是学生,其犯案动机仍待调查,不排除稍后会有进一步拘捕行动,现阶段没有发现任何人在香港任何地方发置炸弹,呼吁市民勿以身试法。警方在行动中检获一部手机、一部电脑及一部路由器。
根据香港《公安条例》,“炸弹吓诈”属严重罪行,经简易程序被定罪,最高可罚款5万港元(9030新元)及监禁三年,如经循公诉程序被定罪,最高可判罚款15万港元及监禁五年。早前有报道说,上述电邮有两封的互联网协议地址(IP Address)源自新加坡,两封源自美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