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众志等九人因参与去年“反释法”游行,被控“非法集结”等多罪,昨天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辩方申请押后答辩,以索取法律意见。裁判官准许押后至7月21日再提堂,各被告获准以1000港元(180新元)现金保释。


香港众志、社民连等多个政团到法院外抗议,批评“人大释法”损害港人权利,并指责港府进行“政治打压”。


去年11月6日举行的反释法示威,以终审法院为游行终点,最高峰时有8000人参加,至下午近五时,其中2200名示威者改道往中联办,虽然警方架设铁马防线,但示威者仍然集结。示威者游行的目的是抗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即将针对立法会议员“辱华宣誓风波”而对《基本法》进行第五次释法。


控方指控社民连主席吴文远(40岁)当日突然爬上香港中联办附近的警方铁马,并煽动示威者爬过铁马;香港众志林淳轩则被指大叫:“直捣中联办!”煽动示威者推动铁马。


其后,现场一名总督察指示下属拘捕吴文远,想将他拉下铁马,第二被告和第六被告在铁马另一边拉扯吴文远,不肯放手,总督察便挥动警棍打二人的手。第六被告被指曾挥动右臂,两次打中一名警员的脸部。


吴文远还涉嫌在去年立法会选举投票日,向到票站投票的特首梁振英投掷三文治,昨在裁判法院作审前复核。


另一方面,去年农历新年期间涉入旺角骚乱,分别被控暴动、袭警及刑事损坏等14项控罪的10名男子,他们的案件昨早也在区域法院闭门审前覆核。审讯将于下月1日进行,并将移师西九龙裁判法院科技庭聆讯。


香港近年的示威、警民冲突频繁,为此、经民联立法会议员梁美芬、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张国钧及独立人士何君尧,昨日提出以私人修订条例草案形式订立“辱警罪”,初犯者可处第一级罚款,即2000港元,重犯者最高罚5000及监禁一年。


他们提出在《公安条例》加入该罪,任何人蓄意对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使用滋扰性或侮辱性言语、行为及标语,即属犯法,希望能为执法人员提供一个受尊重的工作环境,减少警民冲突。但梁美芬也解释说,条文会加入“不知者不罪”,即如果执法人员沒有表明身份,那市民即使有前述行为,也不干犯本条所订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