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被判处接受社会服务令的13名被告之中,除了黄根源认罪,被判八个月外,其余12人全部要入狱13个月。社运人士担心,法官的刑罚过重,将会对香港未来的示威、集会自由造成非常大的限制及压缩。
三年前反对新界东北发展而冲击立法会的13名香港示威者,昨天全部被改判实时监禁8至13个月。社运人士担心,法官的刑罚过重,将会对香港未来的示威、集会自由造成非常大的限制及压缩。
香港上诉庭副庭长杨振权昨天作出简短裁决时指出,判处年轻、有抱负的人入狱,并非法庭乐意,但裁决需要有阻吓力,以阻止同类罪行,维持整体公众利益及秩序。
杨振权表示,已考虑案件经过、影响、后果、以及各被告在案件的取态、动机及个人情况,认为原审判处13名被告接受社会服务令刑期过轻,所以裁定13名被告全部改判入狱。
13名被告之中,除了黄根源认罪,被判八个月外,其余12人全部要入狱13个月。
被告之一的朱伟聪昨天在庭上指出,当时见到新村民被迫迁,他参与保护村民的家园,不会为此后悔,但对有保安人员受伤感到抱歉。
另一名被告周豁然则指出,行动前没有深思熟虑,当时只想进入大楼阻止会议,没有使用暴力,自己没错也不后悔。
到场声援的社民连梁国雄在离开法院时说,13人都会提出上诉,他形容这是场冤狱。
梁国雄批评,高等法院作出事实裁定的做法不恰当,在原审时法官已作事实判断,也考虑过被告的答辩才得出裁决。律政司并无就裁决复核,只要求复核刑期,这样是无视香港的法治精神。
他说:“从严去判决和平示威者的风气已经出现,不过我认为这无法解决社会的矛盾,新界东北依旧是这样,我希望终审庭会纠正,今(本)次上诉庭的错判,也纠正律政署(司),滥用司法程序的做法。”
同样到场声援的香港众志罗冠聪在离开法院时双眼通红,认为法庭视事件为非常暴力的行为,并判处阻吓性的刑罚,将会阻吓一批对社会有抱负的人。
罗冠聪指出,13名被告中,大部份他从参加学运时便已认识,是亲密的同伴,他从没有想过这群一直在协助弱势社群争取公义、有抱负年轻人,却变成阶下囚,担心这将对日后未来示威集会造成很大限制,轻至推撞及轻微冲突都可能被视为暴力,刑期以年计,香港的示威空间将被大为压缩。
东北三村村民代表区晞旻表示,在东北发展保卫家园抗争过程,村民已尝试示威、游行、出席公听会,在冲击立法会财委会前,他们已举行过五次集会,当日他门因为时任财委会主席吴亮星剪布,强行通过东北前期拨款,基于无办法下才做出行动。
对于一群帮助弱势村民的朋友被重囚,区晞旻表示,村民很伤心,不明公义何在。
2014年6月,立法会财委会审议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时,许多示威者以竹枝强行撬开大楼的门及拉扯铁马等。其中13人早前被裁定参与非法集结罪成,被判处社会服务令。律政司不满刑期过轻,提出复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