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律政司长袁国强重申,何时就《基本法》23条(国安法)立法,需考虑是否有迫切的民生工作要做,也必须要有合适的环境和充分时间,港府将小心考虑。


袁国强昨天出席“香港回归20周年基本法国际研讨会”后受访时称,23条本身不应被视为很负面,甚至是被妖魔化的事情;但立法要配合香港本身的法律制度,订立一套适合香港特区情况、也可以配合国家整体安全的情况。


他说:“第23条立法若然要进行,一定很具争议性,因此必须要有合适环境和有充分时间”,港府往后要很小心考虑。


全国港澳研究会副会长刘兆佳认则称,现在香港就有迫切性就《基本法》23条立法,因为“港独”和本土分离主义,已让北京觉得香港是国家安全的隐患。若仍未立法,难以说一国两制已在香港全面及准确实施。


但他相信,2020年完成立法的机会甚微,“现在要做的事,就是要凸显香港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


他认为,应汲取过去立法失败的经验,可考虑“斩件式”及先易后难,修订与国家安全有关的现行法例。


在同场研讨会上,香港中联办法律部部长王振民批评,部分港人经常攻击和谩骂共产党和中央政府,这些人的头脑是“花岗岩,他们打开民族伤疤,又永远生活在历史,不愿承认香港已经回归大陆的事实。


“有些人纠缠过去,不愿承认中国共产党政权,不愿承认香港回归,对香港指指点点。”王振民反问,如果大陆那么可怕,为何那么多人去投资;如果没有信息自由,为何阿里巴巴等企业是在大陆,而不是在其他国家。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陈端洪认为,香港维护国家安全不能完全只靠基本法23条,应在合法的前提下采取多种手段或措施,毕竟没有一个国家的国家安全只靠刑法维护。


饶戈平则形容“港独”主张像一个“毒瘤”,虽是极个别主张,但也具有欺骗性,会侵蚀社会舆论及误导社会,不能轻视。


他强调,香港自古就是大陆领土,并非大陆的殖民地,香港居民大多数是来自大陆的移民,是单一民族,故并不符合国际法上的自决条件;假设允许通过公投来决定香港是否获得独立地位,也必须是全中国十数亿公民共同参与才能够决定的国家大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