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欧盟及“末代港督”彭定康均批评“周庭事件”影响了香港的国际声誉,香港的基本自由、人权及自治所受威胁在增加,中国外交部及港府昨天(1月30日)都回应称,外国机构及人士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的内部事务。


欧盟昨天发表声明指出,香港众志成员周庭因政治信念,被选举主任裁定立法会补选提名无效,将危害香港作为自由及开放社会的国际声誉。


欧盟外交事务与安全政策发言人玛雅·科齐扬契奇(Maja Kocijancic)在声明中强调,欧盟支持“一国两制”,而保障香港的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是落实“一国两制”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候选人因为政治信念而被禁止参选,是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矛盾的,公约保障了参选不受无理限制的权利。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是透过本地立法的《香港人权法案》在香港实施。


彭定康和前自由民主党党魁阿什当(Paddy Ashdown),则趁英国首相特雷莎·梅出发访华之际发表联署信,要求她在华期间表达关注香港政治情况,及提出英国有义务监察香港直至2047年的自由是否获得保障。


特区政府则重申,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区,是《立法会条例》所订明“获提名的候选人须遵从的规定”,而香港众志的候选人不可能履行立法会职责。


香港众志提出“民主自决”或以公投方式选择独立来处理香港体制,特区政府认为,这些均不符合香港在《基本法》下的宪制及法律地位,也与北京对香港既定基本方针政策相抵触。


特区政府说,选举主任是基于事实根据及法律要求,决定周庭的提名无效。有关决定的目的,是令这次立法会补选能在《基本法》下公开、诚实、公平地进行,与“政治审查、限制言论自由或剥夺参选权”无关。


香港特首林郑月娥也强调,立法会补选参选资格在法律上作最终决定的是选举主任,律政司会提供法律意见,并非如一些海外机构所说,港府是因为政治联系而剥夺港人的参选权。


她说:“香港非常重视市民有他们的选举权及被选举权,这也是《基本法》赋予香港市民的权利,但这些权利是要依法才能享有。”


林郑月娥还指出:“其实在今天的立法会,或在参加这次补选的人士当中,不少人都有政治联系,特区政府怎会以一个政治联系让某一些人士不能够参加选举?”


对于被指影响国际声誉,林郑反驳说:“我觉得外国机构也好、政客也好,往往对于香港情况或香港的宪制地位未完全掌握,所以我希望他们可以透过不同方法多些了解香港的宪制状况、法律制度。”


另一方面,刚发表过“行埋(走在一起)论”的香港中联办主任王志民,昨日在《紫荆》杂志撰文提出,中联办应支持特首和特区政府,履行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建立机制遏制港独行为。


(记者是《联合早报》香港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