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旺角骚乱案再有10名被告“暴动罪”成,押后至本月23日判刑。涉及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人的审讯,则开始结案陈词,控方提醒陪审团不应受政治背景等因素影响裁决。


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审讯的“旺角骚乱”案,其中一名被告吴挺恺早已认罪,其余九名被告昨日听取裁决。法官在书面裁决中指出,不接纳被告以“一时贪玩”为抗辩理由。


法官认为,被告掷砖头不论有否击中人,都构成参与暴动,蓄意破坏社会安宁;而就算只是翻起砖头,提供给其余示威者,也等同亲自投掷砖头,目的是伤害当时正在执法的警员,以及破坏警车。


案中10名男被告依次是莫嘉涛、钟志华、何锦森、霍廷昊、陈和祥、邓敬宗、李卓轩、林永旺、叶梓丰及吴挺恺,年龄由17至70岁。案中原有11名被告,惟女被告李倩怡弃保潜逃至台湾。


这场发生于2016年农历大年初二凌晨的骚乱,香港警方事后拘捕了逾90人,逾30人被控,控方分成多案于高等法院、区域法院及裁判法院审理,裁判法院至今已审理四案。


区域法院则已于2017年先后处理五宗案件,各被告分别被判入狱两年十个月至四年九个月不等,包括港大女生许嘉琪及教大学生麦子晞等,其中以纵火绕车的公大电脑技术员杨家伦判刑最重。


另一方面,梁天琦等人被控“暴动罪”案件,昨在高院由控方资深大律师郭栋明结案陈词,他在庭上播放多段录像片段,包括大批人在砵兰街聚集与在场警员对峙,及站在高处的本民前召集人黄台仰发号施令。


现场片段还可见到大批机动部队警员进入砵兰街,并推着一个高台,梁天琦一度以背部顶着高台,阻止对方前进,之后大批示威者与警员推撞。


郭栋明陈词时提醒陪审团,应根据证据进行裁决,不应被偏见、同情、怜悯、个人政见及被告的政治背景等因素影响。郭强调,举证责任在于控方,但控方没需要排除一些不切实际的疑点。


审讯今日继续由控方陈词。在控辩双方均完成结案陈词后,法官将对四男五女的陪审团作引导,之后陪审团会退庭商议裁决。


(记者是《联合早报》香港特派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