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颂恒、游蕙祯及三名助理,被指于2016年11月2日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下,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并企图自行宣誓,其后又推撞导致六保安员受伤。梁游二人在庭上听取判决后,皆没有求情。
香港青年新政成员梁颂恒、游蕙祯及三名助理,由于在前年冲击立法会会议室,昨天被法庭裁定非法集结罪成。案件押后至下月4日判刑,全部人获准继续保释。
负责审理案件的西九龙法院署理主任裁判官王诗丽强调,本案涉及一般罪行,与立法会事务无关,纵使两人当时仍是立法会议员,也不能以此作“护身符”,做出违法行为。
王诗丽指出,梁颂恒和游蕙祯声称没有互相沟通就再次进入立法会,但两人同属一个政党,而且在案发前就宣誓事宜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的内容一样,可见他们在宣誓事宜上是一同行事;梁颂恒称从来没有告诉游蕙祯会再次进入会议室的讲法匪夷所思,不合情理。
王诗丽形容,梁游二人的证供夸张失实,如梁颂恒称自己在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室过程中有不适,想作呕,但期间他曾跳高欲跨过保安防线,反映他没有身体不适。另外,梁游两人声称没有估计到会被保安阻挠,但他们当天早上已被主席驱逐出立法会,而立法会早前也已向他们交待当天二人不准出席会议。
王诗丽认为,考虑被告的行为有没有使在场人士合理地害怕社会安宁会受破坏,是建基于他们的客观行为,而非犯罪意图。有保安供称当时自己有如人肉三文治,另有保安指在立法会工作长久以来均没看过如此埋身肉搏的场面,从客观标准而言,已可见被告的行为已令人害怕他们破坏社会安宁。
梁游二人在庭上听取判决后,皆没有求情。梁颂恒之后在法庭门外接受记者访问时解释,一般人理解求情代表做错事,但这次事件错不在他们,因此不会向法庭求情。他唯一后悔的是,当时应将所有助理锁在议员办公室里。
游蕙祯则批评,法庭没有处理某些法律争议,而这些法律争议直接导致本宗案件,例如他们当日是否是立法会议员,如果不是议员,为何会在立法会出现等。
主张“港独”的梁颂恒和游蕙祯,在2016年10月12日宣誓就任立法会议员时,更改誓词内容及展示“HONG KONG IS NOT CHINA”(香港不是中国)的标语,被立法会秘书长陈维安拒绝监誓,不能参与宣誓成为立法会议员的程序,其后更发生一连串政治风波,而两人也被取消议员资格。
案情显示,梁颂恒、游蕙祯及三名助理杨礼康、钟雪莹及张子龙,被指于2016年11月2日在未经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批准下,强行进入立法会会议厅,并企图自行宣誓,其后又与保安人员推撞,导致六保安员受伤,被控一项非法集结及一项企图强行进入交替控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