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队爆出丑闻,保安部一名警司涉嫌公器私用,将“安全屋”(Safe House)用作偷情的地方。据悉警队高层接到投诉后震怒,内部正彻查,而涉事警司已被勒令休假。
警队近日内部疯传,该名已婚冯姓警司,与一名任职港府建筑署的已婚女子,怀疑曾多次齐往红磡的“安全屋”幽会,女方丈夫起疑心聘请私家侦探跟踪,采集罪证后向警队高层投诉。
警方发言人接受查询时拒绝评论事件,但表示非常重视人员的操守,如证实有人违规,定必严正处理。
据了解,为人低调的冯,与妻子育有一女,曾驻守旺角警区情报组及商业罪案调查科,期间曾破获多宗伪钞案。他曾获颁长期服务奖章,去年9月获擢升为警司并调职至保安部。
香港警队保安部主要负责香港的内部保安、反恐等工作,还下设保护证人组及要员保护组(俗称G4)。其中,保护证人组的工作地点主要在不能曝光的“安全屋”。
用作保护重要人士的“安全屋”,主要让案件重要证人、受害者,或可能因协助警方查案而令生命受威胁者入住,提供不同程度的严密保护;“安全屋”有时也用作保安行动之用。
一般来说,“安全屋”设于民居之中,也会租用工厦、商厦、酒店,警方会不时转换地点。据悉,入住“安全屋”的人士需签署保密协议。
据警察内部疯传的讯息披露,冯以公帑租用位于鹤园街一所工厦一个单位设立“安全屋”,该“安全屋”暂时空置,而门匙由冯个人保管,但女方也可自由进出。
据现场观察,该疑似“安全屋”内有一张椅子、一个橱柜及一部复印机。附近租户说,该单位近10个月来日间未见有人出入,估计涉事警司晚上才行动。
法律界人士指出,当“安全屋”变成“警官私巢”,已涉及多项违规甚至违法情况,因“安全屋”需要极高保密度,警队相关人士以外,其他人不应知悉“安全屋”地点及相关信息,否则会影响重要证人的安全。
(记者是《联合早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