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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综合讯)香港高等法院昨天驳回社民连成员梁国雄的议员资格上诉案。


香港高院原讼庭前年7月裁定梁国雄2016年在立法会渎誓,取消其立法会议员资格。梁国雄不服判决上诉,高院上诉庭昨天颁布上述裁决。


据文汇网等港媒报道,法官表示,原审法官完全有权且正确地裁断其宣誓不符合庄严和准确完整的原则;梁国雄须支付政府一方的讼费。


2016年10月,在立法会议员就职宣誓仪式上,刘小丽故意以极慢的速度读出誓词,罗冠聪、梁国雄和姚松炎在宣读誓词时,加入香港法例《宣誓及声明条例》规定的立法会议员誓词之外的内容,或以不正常的语调读出誓词。2017年7月,香港高等法院宣布判决,裁定他们四人的宣誓没有法律效力,其立法会议员资格被取消。


除梁国雄外的其余三人先后放弃上诉。梁国雄的上诉昨天被驳回后,他声称会上诉至终审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