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讯)香港警队在过去半年的相关工作津贴总开支,约8500万元(港元,下同,1477万新元),包括辛劳津贴、轮班工作津贴、制服及用具津贴等。
据香港01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及公务员事务局昨天回应泛民主派立法会议员朱凯廸的要求,向立法会财务委员会指出,警务处在6月至11月期间的总开支(包括警员及文职人员)约为5000万元。连同上述的工作津贴,即在过去半年的反修例风波中,警务处一共向各级警员发放约1.3亿元(约2300万新元)津贴。
保安局在回信中表示,警务人员的超时工作安排受到《公务员事务规例》、相关通告及警队内部的有关规定严格管制。根据有关规例,逾时工作会以补假作偿,倘若无法或不大可能于进行超时工作后30天内以补假作偿,当局可批准向合资格的人员发放纪律部队超时工作津贴。有关超时工作津贴的开支由警务处支付,并非由警察福利基金支付。
公务员事务局指出,公务员如按部门首长指示,在任何24小时内(由开始当值起计)在香港持续值班12小时或以上,可申领本地膳食津贴。若部门因应运作或行动需要已为有关人员提供膳食,则有关人员不能同时申领膳食津贴。
保安局在本月初曾向财委会提供文件,首次披露警队超时工作的开支。资料显示,在过去半年(6月至11月),警务处平均每月领取纪律部队超时工作津贴的人员数目约1万1000人,相关开支总共约为9.5亿元,平均每人获发8.6万元“超时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