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香港综合讯)承认在台湾杀死女友的香港男子陈同佳据称赴台自首意愿不变,但始终没有行动。台湾陆委会则联络案件受害者家属,表示可依法提供赔偿金约150万新台币(6万7700新元)。
综合《星岛日报》《联合报》与环球网等媒体报道,陆委会昨天说,台湾政府始终秉持同理心、怜悯心,希望能够彰显司法正义,同时积极提供被害者家属所需协助及相关资讯,包括可按台湾“犯罪被害人保护法”规定申请犯罪被害补偿,希望能稍微抚慰家属心灵。
至于个案申请状况,基于对当事人隐私的尊重,陆委会并没有进一步说明。
据网媒“香港01”上周五(10日)报道,陆委会港澳处长杜嘉芬说,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驻港处)已联络陈同佳案受害者家属,表示可依台湾法律向他们提供赔偿金约150万新台币,其他程序正在处理中。
杜嘉芬还透露,陈同佳仍居于安全屋,对他迟迟未投案感到遗憾,促请对方直接联络台方。
一些网民对陆委会拟提供赔偿金不满,不少人在社交媒体上质问:“用150万元新台币来买香港半年的混乱?”“两条人命!花点钱就让杀人犯逍遥法外?”“这就是台湾所谓的法治?用金钱来衡量?”
协助陈同佳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上周六(11日)透露,陈同佳去年10月出狱后就没有离开过香港,也没有改变赴台自首的意愿,呼吁外界给他一些空间。
陈同佳2018年2月与女友潘晓颖在台旅游期间发生争执,陈将潘杀害后弃尸逃回港,他供认在台杀人,但香港法院只能以洗钱罪名将他判刑。因港台没有引渡协议,港府也无法将他引渡到台受审。这起案件促使港府去年提出修订《逃犯条例》,以解决香港与中国大陆、澳门和台湾之间的引渡问题。
